本报讯(通讯员王晓玉)一面是快递加盟商沉重的经营压力,一面是快递员的委屈与不满,2000元罚款引发的纠纷如何破局?近日,潞城区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快递服务追偿权纠纷案件。这起案件起因于快递员违规收件被罚款后扣留客户快件,导致快递公司赔偿客户经济损失。事情不大,但矛盾不小。面对双方争执不下的纠纷,刘伟法官化身“和事佬”,找准案件“症结”,开出有效“药方”,有效化解了双方纠纷,实现了当庭和解的良好效果。
原告长治市潞城区某通物流有限公司作为某通快递在潞城区的加盟商,日常经营快递收发业务。被告桑梨(化名)曾在该公司担任快递员,负责其分管区域的收件工作。2025年1月,被告桑梨在收件过程中未仔细查验物品,收取了违规物品射钉枪。某通快递总部对此处以2000元罚款,这笔罚款最终从她的工资中扣除。受到处罚后,被告桑梨心中不平,采取了不理智的应对方式——扣留了部分待退回商家的快件,导致客户无法及时获得退款。原告某通物流有限公司为此向客户赔偿了2354.6元后,转而向被告桑梨追偿这笔损失。
庭审中,双方情绪对立。原告公司方坚持要求全额赔偿损失,而被告桑梨则表示自己没有错,且收入低,原告诉请赔偿金额过高。承办法官在倾听过程中敏锐地发现:案件标的虽小,但双方的心结很深。公司方认为员工违规操作还扣留快件,性质恶劣;被告桑梨则觉得公司转嫁罚款压力,自己受了委屈。
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先与公司方沟通:“员工确实存在过错,但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况且,判决不等于执行……”接着又耐心向被告桑梨释明:“扣留快件的行为确实不当,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失,依法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当时如果能积极沟通而不是采取对抗方式,事情本不至于此……”
看到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提出了调解方案:“既然双方都有调解意愿,不如各退一步。公司方考虑员工的实际收入情况,适当减少赔偿金额;桑梨也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担应有的责任。”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桑梨当庭向原告支付1800元赔偿款,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从开庭到履行完毕,仅用了不到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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