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今早发布消息, 这一处置结果大快人心,让公众看到了对校园霸凌 “零容忍” 的坚定态度。
对于漠视校园霸凌的失职者,必须依法依规顶格处理;对于施暴者,无论性别、年龄,都要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在惩戒与教育中明辨是非,绝不能让霸凌者肆无忌惮,更不能让受害者孤立无援。
一直以来,我的公众号始终聚焦校园霸凌这一社会痛点,从去年至今,已发布 5 篇深度关注校园霸凌的文章。
在梳理案例时,河北邯郸的一起悲剧至今令人痛心:三名少年长期对同学实施霸凌,而相关工作人员与部分社会群体的漠视,最终导致被霸凌者不幸惨死。
这样的案例反复警示我们:校园霸凌从来不是 “孩子间的打闹”,而是关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社会公平正义的严肃问题。任何轻视、纵容的态度,都可能成为悲剧的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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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网络上流传的 “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学生欺凌” 的视频,再次刺痛了大众的神经。
人们不禁要问:即便在 2025 年《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落地、治理未成年霸凌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为何仍有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尤其是部分女生参与的霸凌,往往伴随着言语羞辱、肢体围堵等隐蔽性行为,对受害者造成的心理创伤更为深远。
这些霸凌者为何如此一意孤行?是对法律的无知,还是对规则的漠视?答案或许兼而有之,但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制度的刚性与教育的温度,从根源上遏制霸凌的滋生。
从广西梧州市苍梧县对这一事件的处置来看,其力度与决心令人欣慰。
针对石桥中学存在的工作失职失责问题,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及班主任魏某某被责令停职检查,苍梧县教育局已另行委派人员进驻学校加强管理。
这一处理直指校园管理的 “责任盲区”—— 学校作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场所,校长、教师肩负着保护学生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的法定职责。对霸凌事件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似 “息事宁人”,实则是对施暴者的纵容、对受害者的伤害。唯有让失职者付出代价,才能倒逼教育工作者绷紧责任之弦,将校园安全的防线筑牢。
与此同时,对 9 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这一举措彰显了 “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的原则。专门学校并非简单的 “惩戒场所”,而是通过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帮助这些迷途的少年认识错误、重塑价值观。
而对家长的法治教育,更是抓住了未成年人教育的 “关键一环”——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法治观念、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习惯。只有家校协同发力,才能让 “法治” 与 “规则” 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
广西这件事,留给我们的是这样的启示:治理校园霸凌,既需要法律的 “长牙”,让施暴者不敢为;也需要制度的 “兜底”,让失职者不能为;更需要教育的 “深耕”,让每个未成年人都能在尊重与被尊重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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