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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荆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3名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近日,公安县公安局斑竹垱派出所民辅警在辖区开展常规夜间巡逻。
当巡逻队伍行进至斑竹垱镇沙口子村莲支河大堤附近时,发现大堤路面停放着一辆黑色小轿车,而大堤下方的树林深处,频繁出现强光电筒的光束晃动,伴随有模糊的人员走动声响。
这一反常景象当即引起民警警觉,结合以往工作经验,迅速判断树林内极有可能存在非法狩猎行为,随即决定展开核查。
为避免打草惊蛇,巡逻民辅警迅速下车并分工协作,以合围之势悄悄靠近树林区域。
在确认目标位置后,民辅警果断出击,当场控制一名手持枪式弹弓的男子,然而2名同行人员察觉动静后,趁夜色昏暗侥幸逃脱。
随后,民辅警对现场进行细致检查,查获了1把枪式弹弓、1只猎犬,还有热成像仪、强光手电、红外瞄准仪、钢珠等狩猎工具,在缴获的捕鸟笼内有受伤和死亡的疑似斑鸠7只、野鸡5只。
经初步审讯,被抓获的男子万某对非法狩猎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其长期痴迷狩猎及枪支弹药相关内容,经常在网络平台观看此类视频。
期间,万某通过视频评论区结识了贩卖狩猎专用配件的人员,后续通过微信沟通、转账的方式,分批次购买了弹弓、瞄准仪等工具。
在收到最后一个配件热成像仪后,万某立即联系好友伍某、王某,提议前往野外狩猎。
当晚9时许,三人驾驶万某的小轿车从松滋出发,最终选定斑竹垱镇树林茂密区域作为作案地点。
作案过程中,三人分工明确,万某负责操作工具寻找并射击猎物,伍某协助观察定位猎物位置,王某则负责携带捕鸟笼及收纳捕获的动物。
万某落网后,供述了伍某、王某的参与情况,民警第一时间梳理2人信息,通过电话、家属沟通等方式开展劝投工作,向其阐明主动投案的法律政策。
9月6日,伍某、王某主动前往斑竹垱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共同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嫌疑人万某、伍某、王某均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非法狩猎离我们并不远,不管是出于爱好、还是食用、盈利为目的的非法猎捕、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广大群众若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必将依法严惩。
来源:三袁警事
编辑:黄伟欣
责编:王璇/ 编审:王桃芳 /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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