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不要猛跑和急行”是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安全知识,但在日常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为了抢时间、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在通过马路时不走斑马线,直接“抄近道”肆意横穿。
网友咨询: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怎么赔偿?
谢丹律师解答: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伤要求赔偿的数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具体损失情况来确定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则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则机动车负主责。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这种情况下行人是主责、全责还是同责,要看机动车司机有没有过错,司机是否有打电话走神,醉酒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
如果行人横穿马路完全遵守了交通规则,而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行人横穿马路且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例如未走人行横道或未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被机动车撞伤,那么行人可能存在一定的过错。在这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会根据行人的过错程度适当减轻。
谢丹律师补充: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和管理人员的,应当在确认无火车驶临后,迅速通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谢丹律师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法律问题以及各类民事诉讼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担任多家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擅长刑事案件辩护。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强,极具亲和力,社会经验丰富。系资深年长优秀勤奋的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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