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禧福荷堂A、B、C、D区广大业主:
维修资金是保障住宅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修的专项资金,俗称房屋的“养老金”。根据《民法典》和国家法律法规,应当由业主在办理入住之前将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专户。自交存之日起开始计息,越早交存、越早受益。未交存的,应当尽快补交。
我市交存标准为:高层住宅(含小高层、设置电梯的多层、非住宅)110元/㎡,多层住宅80元/㎡,别墅87元/㎡。交存标准根据本地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适时进行调整。
业主携带房主身份证及拆迁协议或购房合同到市区内沧州银行各支行网点办理交存业务后,可获取纸质版河北省住宅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发票)。
为保障业主的信用体系,确保房屋正常办证、交易,以及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请尚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抓紧交存。
对于未交存维修资金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有权提起司法诉讼,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相关未交维修资金业主承担。
咨询电话: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8698130)
来源:沧州市住宅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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