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南通网站消息: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该当事人进行罚款的处罚,处罚金额为:50000元。
违法事实:2021年3月30日,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取得观江海花园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备案,观江海花园普通商品住房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执行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五级服务标准,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维修保养三类服务标准,按规定物业公共服务价格最高收费标准为1.85 元/㎡.月,下浮不限。后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从进场至退出物业服务期间,对观江海花园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公共能耗费等费用,承接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南通长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一切权利与义务。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承担。 2023年4月,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开始对观江海花园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经本局调查发现当事人部分物业服务未达到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应的综合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五级服务标准:1、观江海花园聘有聘有保安人员9名,其中7人年龄大于45周岁,不符合《通州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标准“专职保安人员,以中青年为主,4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数的60%以上”。2、观江海花园设有4个出入口,西门和北门为主出入口,西门白班(7:00-19:00)有两个保安执勤,晚班(19:00-7:00)为单人执勤,北门全天均为单人执勤,另外2个出入口装有人脸识别系统,业主可通过扫描人脸进出,无人值守,不符合《通州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标准“各出入口24小时值班看守,其中主出入口双人执勤,6:00-20:00立岗”。3、观江海花园巡逻人员白天未使用巡更采集器,不符合《通州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标准“保安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每二小时巡查一次”。4、观江海花园物业在客户服务中心的上班的时间为每天8:30-17:30,不符合《通州区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标准“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本案当事人为观江海花园业主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因无法确定实际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标准,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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