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和万事兴,法爱暖人心
当生活的褶皱里悄然生出小摩擦
总有一群人用专业与温度
为家庭撑起一片晴空
省妇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联合启动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技能“大比武”活动
和闽姐姐一起走进
“家和福见・我的调解故事”专栏
共同感受“婚调理顺 家和福见”的温暖微光
见证活跃在八闽大地的婚调员们的
动人风采和生动实践
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我一直坚守在办案一线。2019年我曾经处理过一起离婚案,当事人是位知名的女企业家。第一次调解时,她泪流满面,哽咽着问我:“我拼尽全力做到最好,为什么还是留不住婚姻?”我感受到她内心的困惑与痛苦——那不仅是对婚姻逝去的不解,更是对舆论压力的担忧。为此,我专门为她拟定了疏导方案:先耐心陪她回顾婚姻中的点点滴滴,帮助她正视感情已逝的现实;接着从社会对独立女性的理解和包容谈起,慢慢卸下她的思想包袱;我还悄悄地联系了她的子女,建议他们多陪伴自己的母亲。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这位女士最终走出了阴霾,案件也得以成功调解离婚,巨额财产得到了妥善分割。当她拿到离婚调解书时,她的女儿握着我的手对我说:“杨法官,谢谢您!我妈妈有高血压,我们一直担心她情绪激动出意外,您加班加点帮我们解决了这件困扰全家的大事,我们全家都感激您!”后来我欣慰地得知,这位重拾生活热情的女企业家在莆田设立了奖学金,连续多年资助学子和老师。这份善举,让我深深感受到,当初那份带着温度的调解工作,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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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家事法官、人民调解员,我常常把自己定位为“亲情的修复者”。尤其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大人们的恩怨往往像阴影一样笼罩着孩子。我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尽最大努力保障孩子们的利益。在审理林某欣诉林某滢等人的继承纠纷案时,年仅八岁的林某滢刚失去母亲,又面临同母异父姐姐林某欣要求分割遗产的诉讼。为了保护这个刚失去母亲的孩子不再受伤害,维系她们之间本应存在的亲情,我没急着断是非,而是先跟林某欣聊起母亲生前的事,与她一起回想妈妈在世时姐妹相处的场景,再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隔阂与误解。最终,案件成功调解,林某欣也承诺会像母亲一样给予妹妹更多关爱。看到她们姐妹间的亲情纽带得以重新连接,我感到无比欣慰。
2008年,城厢区法院成为全国首批反家暴试点法院,我有幸成为反家暴合议庭的一员。我们以法律为盾抵制家暴,从试点到初见成效,我见证了反家暴工作的每一步发展,也更加坚定最初的信念:对家暴零容忍,用法律守护万家灯火。
我常常这样告诉自己:“法律条文是刚性的,但人心是柔软的。我的使命,就是让法律在发挥定分止争力量的同时,也能传递出温暖人心的温度,帮助那些破碎的家庭,在司法的守护里重新发芽。”
来源/闽姐姐
编辑/沈艳
校对/陈佳颖
编审/李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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