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晚,东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东明县大屯镇一男子拨打的报警电话,在接警人员专业、耐心地询问该男子具体情况时,其情绪激动,使用污言秽语对接警员进行辱骂。面对接警员的善意提醒和劝告,该男子置若罔闻,致使“110”紧急报警热线被恶意占用,严重影响了110指挥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
大屯派出所接到情指中心推送的警情后,立即开展工作,迅速确定了该男子身份,随后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内进行调查。经查,该男子名为张某某,在饮酒后拨打110报警电话寻求帮助,在与接警员沟通过程中情绪激动失去理智,对接警员进行辱骂。
事后张某某对自己无故辱骂接警员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报假警或恶意辱骂接警员,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多次拨打、骚扰、辱骂接警员等扰乱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拨打110谎报险情或者警情等方式搞恶作剧寻求刺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谎报险情”或者“谎报警情”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行为人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东明公安 大屯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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