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为全力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加快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支持住宅市场健康发展。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含)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对购买闲林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五常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余杭街道(天目山西路以南)、仁和街道、中泰街道、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家庭,在办理所购新建商品住宅不动产权证后,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共有产权房按照首次认购份额比例给予相应比例的补助)。
2.支持非住宅市场加快发展。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含)期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在全区范围内购买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业等单位及个人,在办理所购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后,按照实际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补助。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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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钱塘小快
责编 | 三日
来源 | 余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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