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网友咨询:
刚入职一家小公司,老板说如果我不交社保,每月可以多拿800元。这种情况下可以跟公司协商不缴纳社保费吗?
孙思雯律师解答: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最为重要的一项劳动权益,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形式的“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的承诺”都是无效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孙思雯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劳动者可以:
1、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其补缴社保。
2、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行政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
3、直接向社保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孙思雯律师
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擅长劳动工伤,合同、债权纠纷等,对接多家国企、上市公司,拥有丰富的法律顾问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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