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部分城市住宅小区出现一种特殊现象——业主将房屋专门用于存放逝者骨灰,俗称“骨灰房”。这类房屋通常长期空置,仅在祭奠日短暂使用,但因涉及殡葬文化和邻里关系,常引发其他业主的恐慌抵制。
网友咨询:
小区里有人装修“骨灰房”,业主能否起诉侵权?
王之成律师解答:
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将住宅改造成“骨灰房”可能因违背社会伦理观念而被认定为侵权。
房屋虽未改变物理结构,但长期用于殡葬活动已超出合理使用范围,构成对相邻权的侵害,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必要时可联合业主大会要求整改或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需收集以下证据:焚烧痕迹、监控录像、邻居联名投诉书、祭奠物品堆积楼道等,若“骨灰房”的存在导致邻居长期处于恐惧、焦虑状态(如儿童不敢独自回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王之成律师补充:
邻里之间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多一些理解与宽容,彼此换位思考,相互体谅,正确处理通行、采光、通风、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发生相邻权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一,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愿先行协商,和平解决争议;
第二,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当事人各方可以请求村委(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乡镇调解中心,对争议进行调解。同时,可以提请有关主管部门(比如国土资源部门、林业部门、城管部门等)给予协助,妥善调解纠纷;
第三,在当事人协商不成,调解失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王之成律师
山东勤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济南大学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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