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零九个月的税务举报案暴露基层稽查困境:程序空转、能力不足与信任危机。正义若总在“准备移交”中拖延,便是对逃税者的变相庇护。80年前人类用鲜血捍卫底线,今天更需让法律时限成为不可逾越的硬杠杠。
社会评论员:仙人指路
【社评·增订版】
两年零九个月,一份实名举报仍在“准备移交”里原地打转——北京律众律师事务所涉嫌偷税一案,把基层税务稽查的结构性困境撕开了一个口子。它不是简单的“慢作为”,而是一场系统能力的压力测试:当法律程序、行政资源与现实博弈层层叠加,正义便可能陷入无休止的“整改—移交—再整改”循环。
今年,是反法战争胜利80周年。八十年前,人类以数千万生命为代价,把“纵容掠夺即为共谋”写进了文明底线;八十年后,如果公共权力对瓜分国库的逃税行为继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就是在21世纪的和平年代里,为另一种形式的“掠夺”提供保护伞。税务稽查的不作为,不再是“慢作为”的道德瑕疵,而是对逃税犯罪的事实性庇护——按照共犯理论,这已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与偷税者一道站在国库的对立面,成为分赃链条上的隐性股东。
一、程序空转:法定期限被“柔性”拉长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写得明白:举报材料应在三个月内办结,复杂案件可延期一次。可现实却是:
– 案件在税务所、稽查局、举报中心之间来回“旅行”;
– “让企业先整改”被异化为拖延调查的缓冲垫;
– 每一次电话回复都在重复“已开会、已发文书、准备移交”的格式化话术。
当程序不再被遵守,法律对纳税人的承诺就成了一张可无限续期的支票。
二、能力缺口:基层“征收所”扛不起“稽查局”的担子
建外税务所工作人员坦言:
“我们不是专业稽查,还要管1000多户企业。”
一句话道出了真相:
– 人力不足——一个所对口上千户企业,还要承担日常征收、催报、政策辅导;
– 手段有限——企业一句“资料不全”就能把检查卡在半空;
– 责任错位——征收所被迫干着稽查的活,却没有稽查的强制权力。
于是,“让企业配合”成了最省力的选择,而“配合”往往意味着“先改账、再补税、免处罚”的妥协。
三、信任赤字:当举报人喊出“100%有勾结”
在没有确凿证据之前,我们不宜给任何一方扣上“保护伞”的帽子,但漫长的拖延足以耗尽公众耐心。
– 举报人看到的是:司马南案三个月出结果,自己两年没下文;
– 公众读到的是:北京接连曝光多起偷税案,却对一家律所“束手无策”。
信息不对称、进度不公开、结果不落地,让“选择性执法”的质疑自然滋生。税务部门若不能自证清白,就只能任由舆论把程序瑕疵放大为道德指控。
四、制度补丁:让“三个月”真正硬起来
破解困局,不能只靠基层税务员的“辛苦”二字,而要在制度上加三道锁:
1. 时限熔断机制——凡是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结案的,系统自动向上级稽查局提级督办,并向举报人书面说明理由;
2. 资源动态调配——建立全市“稽查人才池”,对重大、疑难、跨区案件集中抽调,避免“小马拉大车”;
3. 结果公开倒逼——定期公布举报案件办理进度表,把“已发文书、正在整改”这类模糊表述替换为“已调取票证××份、企业补税××万元、处罚××万元”的硬数据。
只有让程序看得见、摸得着、等不起,举报人才能从“怀疑勾结”回到“相信法律”。
五、重申常识:正义不能总在“准备移交”
税务稽查的本质,是公共利益对逃税行为的及时矫正。
– 对逃税者而言,时间就是利润:账册可以“遗失”,资金可以分流,证据可以淡化;
– 对守法者而言,拖延就是二次伤害:市场被劣币挤占,税负被悄然转嫁。
因此,任何超过法定时限的“仍在推进”,都应被视为对公共利益的实质性损害。
结语
北京有能力在三个月内让网红主播补缴近千万税款,也有能力在更短时间内让律所案件止步不前。差距不在法律,而在把法律落到实处的决心与机制。
80年前,世界用鲜血宣誓:纵容掠夺,即为掠夺者的同谋;80年后,让“三个月”真正成为硬杠杠,让“准备移交”不再是一句搪塞——这既是对朱家先一个人的交代,更是对全体纳税人信任的回应,对“共同守护国库”这一反法西斯胜利成果的当代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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