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惠州一位厅级干部辞去职务。
据惠州人大消息,8月27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因到达任职年限,接受朱可胜辞去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朱可胜(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朱可胜,1965年4月生,广东东源人,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他曾任广东省高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正处级),执行局执行一处处长,执行局执行一处处长兼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政治部教育处处长,政治部副主任,清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惠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朱可胜在近年已经比较少出现在相关的活动报道中,搜索结果当中最近的一次活动报道,是今年的3月份。
据活动报道内容,3月26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可胜带队市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到安墩镇开展“四下基层”暨党员政治生日绿美惠州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绿美惠州植绿增绿。
来源综合:惠州人大、南方都市报、惠州市惠东县安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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