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吉林省长春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姜保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姜保忠 图据长春市总工会网站
最高检通报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保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姜保忠利用担任长春市委办公厅主任、长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长春市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简历显示,1968年1月出生的姜保忠曾历任共青团吉林省委青农部副部长、部长,共青团吉林省委正处级干事,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副局级),长春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主任,长春市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等职。
2019年12月起,其任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1年12月,任长春市委常委,后兼任长春市委秘书长。
2025年1月2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长春市委常委、秘书长姜保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吉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而当时姜保忠是任上被查。
2025年9月10日,吉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姜保忠被“双开”的消息称,经查,姜保忠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公车私用;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毫无纪法意识,甘于被围猎,贪欲膨胀,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产品销售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编辑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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