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辣椒,禁止搬运抄袭、AI洗稿,侵权必究)
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是当下老百姓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由于使用人数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从9月4日起,湖北当阳、山西吕梁、山东青岛等地迎来了上路新要求,涉及车辆资质、充电收费等领域,处罚都明确了,车主们赶紧来看看!
1、严查电动车充电乱收费行为
日前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针对电动车充电乱象出台新规,新规要求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必须与电费分开计价。
例如某充电站电费0.555元/度,服务费0.3元/度,总费用应为0.855元/度,若商家直接按1元/度收费即属违规。
总结来说,重点查处三类违法行为:
未明码标价:充电桩未公示收费标准
价费未分离:将电费与服务费捆绑收取
超标准收费:未执行0.555元/度的居民合表电价
对广大车主来说,充电前确认充电桩公示的收费标准、核对充电账单是否单独列明电费和服务费、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12315举报、优先选择政府指导价充电站。
2、严查非公告电动车
湖北当阳市发布通告,自2025年9月4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针对三轮、四轮非公告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
所谓“非公告电动车”,主要指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电能或混合动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车辆(含老年代步车)。
此次整治对违法上路的处罚明确: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并扣留机动车;
无证驾驶:罚款500元,并可并处行政拘留;
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如进入禁行区域):罚款100元。
这类车辆因未通过国家3C认证,存在安全隐患,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扣车处理。对于已购买非公告车的用户,建议主动联系经销商协商退换,避免上路被查扣。
3、严查电动车、摩托车不戴头盔
骑行安全是永恒的主题,日前山西吕梁交警创新推出“教育+劝导+整治+处罚”四维管理模式,重点查处:
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危险驾驶;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非法改装车辆。
对于未规范佩戴头盔的行为,各地处罚标准不一,通常罚款在20元至50元之间,但一些城市如广州,罚款金额可高达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戴而不扣”(不系紧卡扣)等同于未戴,同样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特别提醒:快递、外卖从业人员需佩戴带有反光标识的专用头盔,否则将按顶格50元处罚。
小辣椒总结
除了这“3查3罚”,大家还需注意:购买符合国标且能依法上牌的车辆,驾驶相应车辆需取得对应驾驶证(如D/E/F照)。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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