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这事儿,我听完心里真堵得慌。
70 岁的黄伯,那天穿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衫,手背上的老年斑都清清楚楚,攥着个旧手机,沿桂澜路慢慢走。估计是清晨那碗豆浆喝急了,突然内急得不行,站在路边直跺脚。抬头看见家健康管理中心,就挪着步子进去,跟店员说想借个厕所。
谁能想到,这一进去,就没再出来 —— 人猝死在里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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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老板林姐从里屋出来,瞥见厕所门还关着,心里咯噔一下。她记得黄伯进去时,脚步发虚,还扶了下门框。就走过去敲敲门,喊:“叔,你没事吧?”
没应声。
再喊两声,里头没半点动静。林姐手心瞬间冒冷汗,伸手拧门把手,转不动 —— 反锁了。“坏了!” 她嘴里骂了句,转身往柜台跑,抓起电话先拨 120,手指都抖着按号码。挂了电话又冲回厕所门口,用肩膀撞门。
“咚 —— 咚 ——” 撞门声在小店里响得慌,林姐额头撞得发红,汗珠子顺着下巴滴。隔壁卖水果的听见动静,赶紧跑过来搭手:“我来帮你!” 俩人一起使劲撞了三下,“哗啦” 一声,门开了。
林姐头一个冲进去,看见黄伯趴在马桶上,手里还攥着半张皱巴巴的纸巾,身体早凉透了。120 来的时候,护士蹲下来摸了摸颈动脉,摇了摇头。林姐一下子坐在地上,眼泪哗哗流,嘴里念叨:“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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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没几天,林姐的店就被花圈堵了。黄伯的儿子拍着玻璃门,拍得砰砰响,喊:“要是你们早点发现,我爸能没吗?你开着店,就得保客人安全!” 一张嘴就要 21 万,转头就把林姐告上了法院。
庭审那天,林姐穿了件藏青外套,洗得有点发白,坐在被告席上,手里攥着材料,指尖都泛白了。轮到她说话时,声音有点哑:“我借厕所是好心,发现不对就撞门、打 120,能做的我都做了…… 借个厕所还要担人命?这哪儿说理去啊?”
法官翻着卷宗,抬头问家属:“你们有证据证明,是厕所不安全,导致黄伯猝死的吗?”
家属愣了愣,半天说:“没有,但…… 但你们没及时发现,就是失职!”
法官放下卷宗,语气挺实在:“安全保障义务,不是没边儿的事儿。健康管理中心不是医院,总不能要求它配急救设备,让员工天天盯着厕所看吧?林女士借厕所是善意,发现异常也尽力救了,没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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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审、二审,都驳回了家属的诉求。这判决一出来,网友都在说:“以前看见商家不借厕所,我还偷偷骂人家小气,现在才算明白 —— 怕就怕这种沾边就赖的!” 还有人说,该让林姐反诉,要回被耽误的生意、被坏了的名声。
其实这种事早有过。之前南通有个老人,在超市拿鸡蛋没结账被拦,后来猝死了,家属要 38 万,法院也说超市没责任;杭州还有个老人,在便利店借厕所时摔了一跤,家属要 15 万,最后也没成。
现在林姐的店又开了,玻璃门上贴了张白纸,用黑笔写着:“厕所可借,如需帮助,请喊店员。” 那天我路过,看见有个孕妇进去借厕所,林姐跟着走到门口,说:“有事你就吱声,我在这儿等着。” 孕妇出来时笑着说了声 “谢谢”,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林姐脸上,她也笑了,没之前那么愁了。
说真的,要是法院当初判林姐输了,以后谁还敢把厕所借给陌生人啊?遇到内急的,怕是都得赶紧关门躲着。还好这判决没让好心凉了,也保住了这点儿社会上的暖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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