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违规认证,竟让国家损失超过140亿越南盾!胡志明市一宗离奇的房产诈骗案近日迎来新进展,7名干部被拉下马,其中主犯求减刑,一人高声喊冤,剧情跌宕起伏堪比反腐大剧。
这一切都源于新平区范文贰路318/82号的一处房产。这房子原本属于一位名叫Nho的居民,因其家1994年偷渡出境,房产被认定为“无主”,收归国有。谁能想到,20多年后,它竟成为一桩贪腐大案的焦点。
被告人在一审庭审中
2018年,58岁的范泰学打起了这套房子的主意。他找到了原新平区第5坊的土地建设公务人员武忠勇帮忙。武忠勇不仅联系原房主家属“协商回购”,更是大胆炮制虚假文件,一步步将国家房产“洗”成了私人财产。
更令人震惊的是,这套漏洞百出的申请材料,居然一路绿灯:坊副主席阮清林签字确认、土地登记分局局长阮文悦、资源与环境处处长陈文心未经核实便签批建议发证。最终,区人委会据此签发了认证。范泰学拿到证书后,立马推倒重建,并抵押给银行套现,导致国家损失超过140亿越南盾。
阮青林先生(右二)——前新平郡第五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自被起诉以来一直声称遭受不公正对待
东窗事发,七人获刑。武忠勇一审获刑12年,范泰学获刑12年6个月,其余几人刑期不等。如今,多名被告提出上诉请求减刑,但坊副主席阮清林却高声喊冤,称自己只是履行程序性签字,既不知道这是国家财产,也无权管理,“这锅我不背”!
他辩称,自己2016年才分管土地,从未被正式交接公有财产清单,按规定清单应由坊主席保管。他当时的签字仅代表确认“档案成分齐全”,而非认可发证。真正该负起审核责任的是区级的专业机关。
一方是造成巨损的既成事实,一方是情有可原的程序喊冤。是非曲直,即将在9月5日的上诉庭上揭晓。这起案件不仅揭露了基层土地管理的漏洞,更折射出权责模糊、监督缺位所带来的巨大风险。国家财产岂容如此儿戏?每一个签名背后,都应是沉甸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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