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流传一段小视频,视频里边的设备,据说是要出口韩国的桥梁运架一体机(业内人士有时常说叫下导梁式运架一体机),且所传为国内注册的SDI公司与韩国大宇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
这件事情业内人士反响很大,因为央视《大国重器》栏目和国际媒体曾专门介绍这种中国自主知识产权技术。而且行业内众所周知,北京一家科技公司(万桥)是国内唯一研发设计制造这种这种运架一体机的单位,围绕运架一体机技术装备在国内外有多项专利权。
而视频中的设备,据说由郑州新大方集团旗下的相关公司(包括SDl公司)签合同并制造,韩国大宇公司是购买方。如果在没有原创公司相关专利授权情况下,这个出口货物的制造销售就涉嫌抄袭、仿造和侵权。具与北京这家科技公司有关的人士讲,SDl从未生产制造过这种设备,是以低价抢获订单的。这令人唏嘘。中国企业内卷内斗,韩国公司也明知大方没有知识产权,无视其采购行为,在维护国家自主知识产权信誉和中园国装备出海问题上,SDl公司毫无顾及地把刀砍到自家国人?到底是什么给了这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公然侵犯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的底气!
细细想来,首先该公司是国内相关行业内的头部企业,不仅财力雄厚,关系网络发达,法律部门人员完备,想必早就做好了应对侵权行为而打持久战的准备。其次,侵权案件的诉讼时间较长,通过对程序的合理运用,让知识产权权利人付出更多的时间、人力、金钱等成本。第三,相关部门对侵权行为的判定机制更存在取证困难的实际情况,最终能否判定侵权犹未可知。最后,降低简化设备的功能和技术质量仍可获得较大利润空间。这使得侵权方即便真的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也无关痛痒,因为他们没有付出过研发成本,而且不是每一次知识产权权利人都能提早发现侵权行为,特别是出口装备。因为,一旦货物出了海关,专利权人就很难追索取证。
那么凭借着以上几点,国内一些企业就无视、甚至藐视国家知识产权法,有恃无恐地侵犯中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在当今本就世界经济环境不振的背景下,中国企业通过这种严重违反正常市场规则的卑劣行为来自我获利,长远之言,不仅伤残行业内的中小企业和国内同行,也是让自已走入拿来主义而自我衰退的胡同中。中国企业出海,技术装备出口,相煎何太急!
近期在中国大量装备,技术,服务出海过程中,一再出现这种中国企业欺压损毁本国同行和中国知识产权的事屡屡发生,那么中国企业和中国知识产权,还能够在全球走多远?这个问题应当值得深思与讨论!
据悉,这个知识产权权利人已经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也在联系中国海关对侵权设备进行拦截而主张自身权力。
这个昭然若揭之事,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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