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人都有三急,出门在外,刚好内急的时候该怎么办?就地解决,还是向路边的商家借用厕所?
好心的商家一般都会好心让借用,因为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万万没想到会因此而惹祸上身。
9月1日,广东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起民事赔偿案件,一70岁的老人去一家健康管理中心借用厕所,结果在上厕所的时候猝死了,老人家属就把健康中心给告上了法庭,让健康中心给赔偿21万块钱,老人家属要求赔偿的原因就是健康中心没有及时对老人进行救治,导致老人去世。
经过两次的审理,法院都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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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上午10点左右,70岁的老人黄某经过健康管理中心的时候,因为内急就向健康管理中心的店员提出借用厕所,好心的店员,他老人家这样的请求,觉得借厕所也不是大事,于是就同意了。但老人进到厕所内十多分钟后迟迟没有出来,店员敲了厕所门,无人回应,感觉不妙,于是就第一时间打120电话和撞门对老人进行施救。
当120来到现场的时候,老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健康管理中心的人看事情不对,于是连忙打电话报警,经过法医的鉴定,老人属于猝死。
老人的家属看到自己家的老人没了,非常的心痛,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但他们觉得健康管理中心没有对他们家的老人进行及时救助,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健康管理中心提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共计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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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管理中心认为自己是无偿借厕所,而且在第一时间进行救助和打120,已经尽到了义务,不存在过错。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厕所存在安全隐患,也无法证明被告的救助行为与黄某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作为非专业医疗机构,已履行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对此,网友们认为,老人家属是讹人行为,应该重判!老人死在人家店里,给对方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影响,家属应该给商家一个利是红包,人家好心借厕所,怎么好意思恬不知耻的讹人?
商家应该联合房东再上诉,因老人死在店里,影响客户消费心理,影响生意。,商铺变凶铺,各赔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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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这老人是在家里上厕所猝死的,那是不是要起诉你自己啊?
这是“扶不扶”的又一版本,如果碰瓷成功的话,就是对社会善举又一次摧毁,今后就算你快拉到裤子里了,也没人敢借用厕所。
麦当劳、肯德基、宜家听了以后瑟瑟发抖,因为,这些公共场所的厕所都是大家方便的地方。
幸好广东佛山这法院的法官是一个清醒的人,如果这起案件判决商家赔钱了,那以后所有公共场所的厕所都要封闭了,要不然上个厕所都能把商家索赔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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