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
《小说写作完全手册》
《作家文摘》编辑部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斯蒂芬·金与杰瑞·B.詹金斯中,一个可能是我们这个时代最著名的作家,另一个则以描写世界末日 [比如《末日迷踪》系列]而著称。他们出现在一起时看似颇为不搭,彼此却十分亲近。与他们谈话时,可见他们的观点不乏相似之处,常常又截然相反,但他们既坦诚又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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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图:电影《绿里奇迹》
问: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詹金斯:我们凑巧与同一个配音演员合作,他叫弗兰克·马勒,是一位出色的配音演员。2001年11月,弗兰克遭遇了严重的车祸,这导致他脑部受损,丧失了行动能力,几乎无法说话。他的一个弟弟发起了一个基金会,用于支付庞大的医疗开支。斯蒂芬发现我在其中出了些力。
斯蒂芬承担了基金会最大的份额,其捐助占到了筹款总额的一半以上。但有一天,他打电话给我感谢我所出的一份力,并建议我们可以用其他方式来帮助弗兰克。不用说,当我的助手告诉我斯蒂芬·金给我打来电话时,我迅速在脑中搜索了一下,看是哪个朋友在开我玩笑,并决定好好问候这个冒牌货。不过,为防万一,我还是照常说:“我是杰瑞。”
当他自称“史蒂夫·金”时,我有些忍俊不禁。谁会把斯蒂芬·金叫成“史蒂夫”? 好吧,只有斯蒂芬·金自己会这么干。一聊方知,我们都读过彼此的作品,很有些相见恨晚的感觉,随后就约好一同去康复机构看望弗兰克。
问:你俩的作品在某些方面截然不同,但在有些方面又能找出相似之处。你们觉得彼此的书怎么样?你们会有相同的读者吗?
斯蒂芬·金:我是通过《末日迷踪》认识杰瑞的,这部作品和我的《末日逼近》有许多相同点——都是关于世界末日的故事,带有基督教的意味。虽然我不太相信圣经的末日,但我在一个基督教家庭长大,经常去教堂,参加过MYF (卫理公会青年团契——经常对圣经故事进行演绎,其中的情节每个作家都可以使用,不管是不是基督徒),很熟悉这个故事,于是读《末日迷踪》时,就仿佛遇见了一个穿着现代服装的老朋友。我也非常喜欢《最年轻的英雄》,这是一个与棒球有关的出色故事,充满了严谨的统计数据。杰瑞的文笔很扎实,情节也很好。他很热情,富有同情心,在书里讲透了家庭的内外关系。这本书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
詹金斯:我的很多读者都告诉我他们读过斯蒂芬的作品。当然,还有一些读者感到恐怖,觉得他的一些作品挑战了他们的心理承受极限。对我来说,我更喜欢他的《绿里奇迹》,而不是《魔女嘉莉》。但不管人们怎么看待这一小说类型,斯蒂芬的天赋都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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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什么在推动你们写作呢?
詹金斯:我坚持写作是因为干不了别的。我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也不会布道,只会写作。但我曾对一些专业感兴趣。十几岁时,我是一名体育记者 (在比赛中受伤之后);我曾经觉得自己受到召唤,应去从事全职的宗教工作。我以为这意味着我必须放弃写作,成为一名牧师或传教士。
幸好我很惊喜地发现,利用自己正在萌芽的写作天赋,我也可以完成同样的事情。
斯蒂芬·金:杰瑞说得很对,我也干不了别的。我每天都在惊叹我从事着自己热爱的工作,同时获得报酬。
问:写作中,在涉及信仰体系以及其他有争议性的私人话题时,你们需要考虑些什么?
詹金斯:正如我们经常说的那样,向唱诗班说教是一回事,试图让一种特定的信仰被理解、被接受,甚至希望对外行或明显的敌意者有吸引力,完全是另一回事。我有一些给跨度很大的读者 (最大的读者市场)写作的经验,因为我写过很多体育名人传记 [比如汉克·艾伦、沃尔特·佩顿、奥雷尔·赫希泽、诺兰·瑞安等],但面对《末日迷踪》这样极广的读者群时,我很快意识到我所处的位置。
我不过是在写一部具有明晰基督教主题的小说 (关于教堂里的末日狂欢),可读者忽然就包括了几乎所有人。我试着记住我的读者来自哪里,并确保远离宗教内部语言。
当然,我遇见的唯一挑战是,在小说里不要让各类信息压倒故事本身。小说必须有个出色的故事。要让读者爱上人物,并想继续往下看。当你的小说读起来像布道词时,就终止这个故事。
斯蒂芬·金:心理医生老罗伯特·布洛克的俏皮话在这里很适用:“一本光传达信息的书,根本卖不掉。”我举双手赞成杰瑞的观点:故事是第一位的。但是,我想杰瑞也会同意这一点,即我们所写的必须是自己真正关心的事情,否则何必费时费力地写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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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们有什么能让读者悬置怀疑,沉浸在你们的想象世界里的秘诀呢?
斯蒂芬·金:要让读者相信难以置信之物,这并非技巧,而只是写作的基本工作。我相信杰瑞也会同意,是细节让读者相信作品并为之着迷,比如邻居家排水沟里倒翻着的三轮车、一个残破的广告牌、图书馆台阶缝隙处长出的杂草,都是很好的细节。当然,如果没有令读者在意的人物,这一切都没有意义 (有时候读者会支持“坏人”),不过细节是推理小说或奇幻小说的起点,它们必须清晰,有质感。作者首先必须有丰富的想象力,但想象力像肌肉一样,必须有规律地加以锻炼,日复一日地写作、修改、失败、成功。
詹金斯:讽刺的是,非虚构和小说的定义最近发生了转变。非虚构类必须是难以置信的,而小说类必须是可信的。所以,在我看来,要让读者认可你的设定并暂时悬置怀疑,就是让你自己全心全意地相信这个设定(我同意斯蒂芬的观点,这不是什么技巧)。
对我来说,这意味着在《末日迷踪》系列中,我相信圣经预言是真实的,而且总有一天会发生。然后,我试图展示它可能的样子,并且始终如此。当斯蒂芬在撰写埃德加·爱伦·坡所谓的幻象时,我能想象他在黑暗中营造它,并一直告诉自己 “这很可能会发生”。至于人们为何喜欢逃到另一世界,其实与这个世界有关。人们总是渴望一些超越他们自身以及当前环境的东西。为此,他们要么借助希望,要么借助逃避,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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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是什么让你们的书吓得读者晚上睡不着觉?写作的时候,你们有没有吓到自己呢?
詹金斯:据我观察,斯蒂芬的天赋在于他有一种奇特的能力,能识别和利用生活中的细节,而且对于每一点都赋予其意义。我现在正在读他的《N》,发现自己一直在说:“这就是我的感觉,这就是我想说的。”(我的意思是认同他笔下的人物,而非认同作者本人。如果我能按斯蒂芬的方式来写作,那么《末日迷踪》将仅仅是我的诸多作品之一,而非我写作生涯中一部特别的作品。)
至于是否吓到我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作为斯蒂芬·金学派的一员(试图将有趣的人物放在困难环境中,并写下此后发生的事情),我允许自己和读者产生同样的情感。因为我的写作是一个发现的过程——尽管我知道这一切都源于潜意识——所以我经常对故事里发生的事情感到惊讶、高兴、害怕、失望、悲伤,诸如此类。如果一件事情的发生对我来说十分偶然,那对于读者而言也是如此。至少当读者问我为何杀死他们最喜欢的人物时,我可以说:“我并没有杀他,我只是发现他死了。”
斯蒂芬·金:我常常觉得我可以掌控笔下的人物,但也并非总是如此。杰瑞说 “我没有杀他,我只是发现他死了”,这种情况的确存在。比如小说《厄兆》中的一个小男孩的死亡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事先并没有这样计划,我也并不害怕,可当他死的时候,我很难过。因为这似乎超出了我的控制范围。
问:你们觉得为什么善恶之争会一直吸引读者呢?它又是怎么一直吸引你们的呢?
斯蒂芬·金:善恶之争永远吸引人,是因为我们每天都身处其中。有时我们在电视上看到,比如孟买恐怖袭击;有时我们在大街上看到,比如一个大孩子推倒小孩子,或是一些疯子沉迷于驾车骚扰路人。如果我们想捞点钱,出个轨,参与不正当交易,我们就会感受到善恶之争。当读者在书中看到邪恶被征服时,大都会在胜利中感受到一种宣泄式的满足。
我想我们也在寻找可以在日常冲突中使用的策略。而且,面对现实吧,我们其实很享受这些冲突。足球比赛的收视率十分惊人,更不用说摔跤比赛了。根据经验法则,我们这些支持“好人”的人,也能适应这种情况。不过,作家们必须公平,并且牢记, (大多数)坏人也认为自己是好人——他们是自己生活中的英雄——而灰色阴影本也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问:为斯蒂芬所说的“忠实读者”写作的挑战是什么?有一个忠实的读者群有什么乐趣呢?
詹金斯:读者会尊敬你、信任你,也会对你有所期待。我常常希望自己的每本书都好过上一本,有时候读者愿意停留在某个舒适区,希望我写出更多《末日迷踪》。其实,我写了16本,这已经很多了。如果没有读者要求斯蒂芬给他的经典作品写续集,我倒觉得吃惊呢。但作家自身也要成长,要不断尝试新东西才行。斯蒂芬,我说得对吗? 你的读者会不会沉迷于你的旧作,并要求你写出更多相似的作品?
斯蒂芬·金:他们只是想要一个好故事,我认为他们更渴望的是你的声音,而不是那些故事,这就像去拜访一个老朋友。至于重温过去的故事……我记得休斯敦的一个非常年轻的书迷朋友 (在我第一次巡回售书时)告诉我,他喜欢《撒冷镇》,认为我应该写 “詹纳的尖叫”。经过一阵疯狂的思考后,我意识到他说的是“这一类型的续集”。我想过给我早期作品写一个“尖叫”式的续集,这主要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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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杰瑞,你有没有从不寻常的宗教领悟的角度去写作呢?
詹金斯:我不会说这是一种宗教领悟的角度,但它的确来自我一生的信仰。从某些方面来说,其实我从十几岁就开始写《末日迷踪》的故事了,我认同这个故事,因为我就是在信仰它的传统里长大的。我既不是神学家,也不是学者,但我理解这个故事,并为之深深着迷。当我帮助比利·格雷厄姆撰写他的回忆录《就像我一样》时,这种正确的感觉又来了,好像因为这一传统,我已用一生的热情为这次写作做好了准备。当作家脱离了信仰,却试图写下同样的东西时,忠实读者会感受到隔膜和不适。
问:斯蒂芬,你的很多忠实读者认为,在某种程度上,你肯定会思考另一个世界,这是真的吗?
斯蒂芬·金:我没有特别的宗教领悟力,但我认为每个作家都有一条通往潜意识的“后方通道”,并可以很容易地进入。我的通道又宽又深。
我写作时从来不会另有目的,但我强烈地感觉到,这个世界的确很单薄,它只是一个更光明、更神奇的真理的面纱。对我来说,每一只蚂蚁、每一片云彩、每一颗星星似乎都在宣称,世界之大远超我们所知。我想这听起来像是自然主义或泛神论,在某种程度上也的确如此,但我相信还有一种比我自己更强大的力量。如果在我死后,结果证明我的想法是错的,那也有一个好处:我永远不会知道了。
问:你们的写作是如何随着时间而演进的?你觉得读者会随之改变吗?
斯蒂芬·金:可以肯定的是,读者也和我一样变老了,或多或少也变聪明了,肯定是越发复杂了。我想,我把握叙事的能力也比以前强了 (未来十年,我的灰色细胞将以越来越快的速度退化),但我仍然拒绝承认我的天赋会受到任何限制。我认为继续挑战极限是很重要的。我也喜欢自己被年轻的读者“发现”,但谁知道呢? 当然,作为一名作家,我并没有刻意地去“进化”,我只是继续写作,并希望能找到好的新故事。事实上,我几乎从来没有考虑过读者。我认为过于考虑读者并不明智。我有一种内在的取悦欲望,这应该就足够了。除此之外,我只是想自娱自乐,而这通常也会取悦别人。这让我成为一个幸运的人。我猜,杰瑞也是如此。
詹金斯:我希望在未来几年里,我的写作能变得更加简洁和直接。随着写作时间越长,我对废话就越没有耐心。我很幸运,因为我的读者跟上了文明发展的步伐。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所有人的注意力持续时间都变短了。可以这样说,对我而言,一本好书总是不嫌长,而一本坏书总是被嫌不够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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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们都已经看到自己的作品被翻拍成电影了。这种合作最大的好处是什么?最不好的部分又是什么?
詹金斯:对于电影,我的想法和斯蒂芬一样,有些我很满意,有些我极不认同。我特别喜欢贺曼公司拍摄的《虽然没有人与我同行》,以及我儿子达拉斯 (Dallas,詹金斯娱乐公司)拍摄的《黎明前的午夜》。斯蒂芬,你曾公开表示讨厌根据你的作品改编的电影,当中有你满意的吗?
斯蒂芬·金:是谁告诉你我讨厌大部分改编电影的? 至少有八部电影相当不错,而我唯一记得自己讨厌的是斯坦利·库布里克拍摄的《闪灵》。看三小时蚁穴都比看这部电影强。
其他不好的改编电影,我笑完就忘了。我总是对周围发生的事情感兴趣,但我的期望值很低,这让生活变得简单得多。我最喜欢的改编电影还是罗布·赖纳的《伴我同行》。
詹金斯:在我看来,在斯蒂芬作品的改编电影中最好的还是《绿里奇迹》。通常来说,看一部由最喜欢的书改编成的电影是令人失望的,但看这部电影时,我一直在说,它让我想起了阅读时所看到的东西。
问:斯蒂芬,你认为《黑暗塔》系列是你的代表作吗?你如何看待它与你的其他作品之间的关系?
斯蒂芬·金:我希望自己的代表作还没写出来,但从小说的长度和雄心来看,我相信大多数读者会说《黑暗塔》系列是突出的。另一个迹象是:我总觉得这套书还没写完,七本书似乎只是一本大书的草稿。我已经重写了该系列的第一本,我不知道杰瑞有没有那种重访雷福德·斯蒂尔以及他的老伙伴,并把他们重新装扮一番的冲动。不是说他们不好,而是说,你回顾一部已经完成的作品时,会说:“啊,我现在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了。”
詹金斯:我曾说上一部作品《里文》是我的代表作,其实说错了。问题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其他事情,所以我还会写很多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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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可能会说:“你不是该退休了吗?代表作都写出来了,以后还怎么写呢?”
问:那么,你们想过退休吗?
詹金斯:退休? 从哪里退休? 为什么我要放弃自己的热爱呢? 节奏放慢一些就行了。顶多就是多看看孩子,看看孙子。至于退休? 才不呢。我的妻子黛安娜曾说,她会在我的墓碑上刻一行字: “写作至死方休。”
斯蒂芬,你好像每过几年,写完一本巨著后都会宣称封笔。这事幸好没有成真。你只是开个玩笑,还是觉得灵感用尽了? (就像我曾告诉你,写完《里文》后,我觉得没什么可写的了。你建议我,在恢复期不要轻易做决定,你说的是对的,很快我又回去敲键盘了。)
斯蒂芬·金:我遭遇车祸时,的确想过放弃写作,那时候我靠止痛药活着,每时每刻都疼痛难忍。现在好多了。每当灵感枯竭,我就会读一读约翰·厄普代克或埃尔默·伦纳德的书,然后又觉得自己可以写上20年。
问:你们为什么要写一本写作指导书呢?以后还会写吗?
斯蒂芬·金:关于写作,我已经讲得差不多了。我很想知道杰瑞会怎么想。对我来说, 《写作这回事》这本书既像是一种总结,也像是对我几乎出于本能所做的事情的一种表达。我本以为它很容易写,结果并非如此。我还以为能写得更长一些。但你知道我们小时候玩红心游戏时常说的一句话吗? “放好了就是放好了。”意思是说,一旦把牌放在桌子上,就不能收回了,也不能再发新的牌。我把我当时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如果再加上我现在知道的,可能等于“不要写长篇,因为评论家会撕了它们”。这句话我在《写作这回事》里说过了。
詹金斯:《为灵魂写作》对于一个人的写作生涯可能帮助不大,但它确实给了我公开写自传的机会。因为我是基督教作家协会的成员,将来可能会再写一本写作指导书。我可能会在其中加入更多的写作细节,但会减少个人生活经历相关的内容。
斯蒂芬·金: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对于写作,我们都是业余爱好者,真的。它总是新的。对我来说,无论何时写作,总感觉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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