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5日在泰兴开展了环境资源跨域巡回审判暨生态修复金移交活动。泰州、泰兴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兴市人民法院、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参与了此次活动。
此次跨域巡回审判聚焦泰兴市两起当事人不服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这两起案件具有较强典型性,如皋法院经审慎考虑,决定前往泰兴法院进行巡回审理。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吴亚红凭借专业素养精准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各方围绕焦点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合议庭针对双方争议的问题,以深入浅出的方式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最终,在合议庭的努力下,推动双方达成庭外和解,使得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兼顾了企业的合理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泰州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旁听了此次庭审,他们表示,通过这种“沉浸式”参与庭审的方式,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程序的威严和司法程序的严谨。这不仅让他们对法律有了更深刻的敬畏之心,也认识到规范执法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为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在活动中,如皋法院将48万余元生态修复金分别移交泰兴市黄桥镇政府和泰兴生态环境局,用于修复受损地的生态环境,为恢复生态平衡、提升生态质量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
随后,参会人员就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进行了座谈。如皋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吴亚红详细介绍了2019年7月跨域集中管辖以来泰州地区的环境资源案件基本情况、此次移交的生态修复金来源及相关案件情况,并对下一步与泰兴法院、检察院及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开展跨域协同保护工作提出了殷切期许,希望各方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力量。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姚晟介绍了该局近年来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他建议,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工作,法院、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应畅通联络渠道,深化信息共享,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强化联合研判,提升办案质效,整合各方专业力量,提高案件办理的准确性和效率;延伸治理效能,营造保护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全程参加活动的泰州市人大代表刘勇对此次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如皋法院的跨域巡回审判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无论是涉案企业还是旁听人员都深受教育,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跨域移送生态修复资金,有利于实地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形成“审判—修复—监督”的有效闭环,对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具有积极意义,为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
此次环境资源跨域巡回审判暨生态修复金移交活动,是泰兴、如皋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协同合作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跨域巡回审判、生态修复金移交以及座谈交流等一系列活动,不仅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修复了受损的生态环境,还进一步加强了两地在生态环境跨域协同保护方面的沟通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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