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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萌芽
一场9秒钟的“高速恐怖事件”就像是一面照妖镜。
这几天,关于G25长深高速上“面具侠”的讨论很激烈,一辆沪A牌照的副驾驶上,突然冒出一张狰狞的“恐怖面具”,一旁并行车辆上的女乘客被吓到后,反掏出手机录像发到网上“谴责”作恶者。
视频火速引爆热搜,在视频下方评论区清一色都是“高速恐怖分子”“蓄意危害公共安全”的骂声。
然而,风评反转来的太快,48小时后网友们才发现拍视频的女子或更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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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经过调查,发布了处罚公告,也揭开了事情背后的真相:原来,沪A牌照的副驾驶上坐的是42岁的萧山区外国老师Hugo,当时的他只是在包里翻找零食的时候意外发现去年买的万圣节面具,在看到高速上并没有其他车辆经过,他就一时兴起戴在头上。
说白了,他的本质并不是吓人而是处于一时兴起,但是拍下视频的车辆乘客却不是这么认为的,他们本已经超车了,看到面具以后故意减速,并且开车窗拿出手机录像,副驾的外国人Hugo还以为她们是想要互动,于是便摇下车窗跟她们互动。
两辆车并排行驶了9秒,外国人Hugo没想到这9秒成为他在中国的至暗时刻,他面对女乘客的摄像头并没有做出吓人举动,也没有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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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是这个一时兴起却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这场闹剧像极了《楚门的世界》的荒诞缩影:一个无心动作被镜头捕捉,随即被剪辑成“全民公敌”的罪证。
这件事之所以反转,得益于公众对于真相的渴望,警方调查发现,一开始在网上曝光的视频刻意隐瞒了关键细节:减速拍摄的始作俑者就是想要以此获得流量,她们并没有真实受到惊吓却故意主动放慢车速,等待外国人Hugo所在车辆追赶上以后与之并行,后摇下车窗录像。
律师在看到警方通报以后也明确表示,这种行为只能算是自娱自乐的不当娱乐行为并不构成犯罪,但是拍视频的女乘客却将它视作故意吓人的犯罪行为,这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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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截止目前,拍摄并发布视频的女乘客并没有主动联系警方,甚至连人还没找到,举着大旗点燃网友怒火,却躲到背后不肯出面解释,这一做法直接导致外国人Hugo被贴上了“外籍人士+恐怖面具”的标签,评论区出现的“洋人特权论”“驱逐出境”骂声,甚至有人人肉出Hugo的任教学校,要求解聘,这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
这件事让我想起《狩猎》中的一句台词,也是董卿曾在一档节目上说过的:“枪响之后没有赢家。”当网友们把面具变成“罪证”,一句“好玩”被曲解为“恶意”,我们与蒙眼射箭的暴民有何区别?
对于这件事,我们更应该反思:为什么我们总被“第一滴血”绑架?
心理学有个“首因效应”,意思就是说每个人都会顽固信任第一次接收的信息。很多时候,有些网友已经变味了,他们不是在讨论事实,只是在发泄私人怨恨。
所以,当Hugo录视频道歉的时候,很多网友还是拒绝相信警方通报,坚持认为是在“包庇老外”,真相的敌人从来不是谎言,而是傲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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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说一,Hugo的行为的确不合适,在高速上开车,速度快就要求司机专注度要高,任何分心举动都可能酿成大祸,警方批评教育完全正当。
但换个角度想:谁还没做过无伤大雅的“蠢事”?比如在等红灯时对着后视镜挤痘痘;堵车时突然高歌一曲;甚至只是对着窗外做鬼脸...
我们这些行为与Hugo戴面具的本质并无不同,区别在于,他的“9秒玩笑”被镜头钉上耻辱柱,而我们的尴尬瞬间随风而逝。
放过那个“可爱的普通人”吧,事件尘埃落定后,媒体挖出更多细节,Hugo在校教授创意美术,学生称他“总用夸张道具活跃课堂”;他录制视频向公众鞠躬:“玩笑应有分寸”。
这个爱玩面具的中年教师,不过是个有点幼稚、热爱生活的凡人。
当我们审判他人时,不妨想想《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箴言:“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走来走去。”
说实话,我不是在替Hugo辩解,错了就是错了,道歉是应该的,我只是希望在戾气横行的网络时代,提醒大家要保持理性,别总被有心人带节奏。
面具事件如同一面照妖镜:照见猎巫狂欢中失序的正义感;照见流量至深时代萎缩的耐心;也照见那个在车里傻笑戴面具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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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空余时间分享观点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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