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李楠楠
8月2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探索蓝色金融实践 支持烟台市蓝绿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进行解读。会上,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利国介绍了生态环境部门落实《行动方案》,通过蓝色金融实践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举措。
蓝色金融对烟台而言,不仅是海洋经济的新引擎,也将成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加速器。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将结合“美丽海湾”建设,重点建好“三个清单”。
建立美丽海湾创建任务清单。将全市美丽海湾划分为“已建、在建、未建”三类:目前烟台市已建成八角湾、长岛庙岛诸湾2个国家级和四十里湾、龙口岸段2个省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对已建成4个美丽海湾,每年开展成效评估,补齐短板;对今年正在创建的蓬莱湾区和海阳岸段,实行“一湾一策”,对照评价标准,分类开展整治提升,对处于创建准备阶段的芝罘湾、牟平湾、招远金砂湾、莱州太平湾、丁字湾—烟台段5个海湾,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因地制宜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建立美丽海湾建设项目清单。以美丽海湾创建为抓手,围绕海洋环境整治、流域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岸滩环境整治提升等领域,会同海洋渔业、交通运输等相关涉海部门,指导各沿海区市动态储备一批重点项目,纳入“蓝色金融项目库”。
建立涉海企业生态保护清单。积极为涉海企业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助力企业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中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进一步擦亮烟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各有关部门、金融机构指导区市开展“美丽海湾+蓝色金融”试点示范,打造一系列各具特色、各展所长、各美其美的美丽海湾建设样板,不断提高公众对美丽海湾的获得感、临海亲海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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