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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原刊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2期,略有增订,引用还请据原文。感谢汪小虎老师授权发布!明代颁赐王历制度之建立,当基于洪武封藩之政治理念,其王历使用者最初定位为亲藩阶层。颁赐王历之意义,可由《大统历》历注制度体现,它进一步区分选择活动等级,强化了统治秩序,给予亲藩阶层极高待遇。洪武以后,明廷推行削藩政策,亲藩地位日益走低,王历规格相对降级,颁赐方式有所简化,王历使用阶层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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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颁赐王历制度考论*
/ 汪小虎
摘 要:比较存世的两种明代大统历日,可确定多数为普通民用历日,还有部分应属亲王用历,即王历。明代颁赐王历制度可以从三个方面出发进行审视:王历之意义、颁历方式、王历使用者身份。明代颁赐王历制度之建立,当基于洪武封藩之政治理念。王历使用者,最初定位为亲藩阶层。颁赐王历之意义,可由《大统历》历注制度体现,它进一步区分选择活动等级,强化了统治秩序,给予亲藩阶层极高待遇。明廷颁赐王历,设有专门的王国受历礼仪、使节之制。洪武以后,明廷推行削藩政策,亲藩地位日益走低,相关政策渐次出现调整:王历规格相对降级,颁赐方式有所简化,王历使用阶层扩大。
关键词:明代;《大统历》;颁历;王历;封藩制度
*原刊于《史学月刊》2013年第2期,略有增订。
历书又称历日,它是传统社会重要的生产、生活参考资料。前人研究历日实物,多着眼于汉简历谱、敦煌吐鲁番出土历书等早期稀见材料,而对年代较近、存世数量众多的明清历本仍未予以足够重视。
周绍良先生收藏明代大统历日最为丰富,上世纪80年代,他曾撰文对藏本形制及颁行情况做过简略介绍。[①]90年代,周氏将所藏历日50余册捐赠北京图书馆。近年来,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影印出版《国家图书馆藏明代大统历日汇编》[②](以下简称《汇编》),收录大统历日105册,为历日研究提供了资料便利。
“颁正朔”在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中有着悠久传统,它是皇权统治秩序的重要体现方式,存世历日可为今人考察古代颁历制度提供实物见证。明廷就曾按照臣民身份地位差异,对其颁给不同的历日,亲藩使用王历,普通官民使用民历。本文尝试从明代大统历日中辨定出这些历日,并从历日特征与内涵、使用者身份、受历方式三个方面,研讨明代颁赐王历制度及意义。
一、明代王历考1.1大统历日种类考
周绍良提到所藏历日有两种版本:
从所藏各本形审之,共有两种:一种当每月一页,此种当是供一般人日常所用;另一种每半月一页,在这些本《大统历》中共有四册,内容与前一种全同。何以有此区别,尚不得知。[③]
按图索骥,检《汇编》所收明代大统历日,果有两种版本。两种历日形制较为固定,直观而言,每月一页者98册,历本原17页、有闰之年18页[④],日期、历注字体较小;每半月一页者7册,历本原29页、有闰之年31页[⑤],日期、历注字体较大,其年份分别为嘉靖十年、十一年,万历十二年、十六年、四十一年、四十四年、四十五年。又见嘉靖十一年、万历四十四年二年历日,两种版本在《汇编》中皆有收录,则其当为明朝同时颁行。
笔者选取万历四十四年两种历日之正月前半页图像,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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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万历四十四年两种历日正月前半页对比图
直观而言,两种历日最为显著的差别是日期、历注的字体,姑称前者为小字历,后者为大字历。[⑥]
经过初步比较两种历日内容,笔者发现二者并非如周氏所云全同。以下将其内容各项依次列出,对比异同[⑦],制成表1[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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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表总结出小字历、大字历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大字历首页每月朔日下标有合朔时刻,小字历则无;其二,每日历注,小字历每日上标注伏、社、盈、虚日,大字历无此内容,而大字历每日下标注宝义制专伐、吉神,小字历无此内容;其三,小字历之末有五姓修宅,大字历无此内容;其四,小字历之末附有钦天监官衔名,大字历则无。
传统历日除授时提供月、日时间编排之外,每日之下还注有选择活动的用事吉凶宜忌,供人们参考使用。通过进一步比较,笔者发现同年历日虽然月、日编排一致,然每日之下所注选择活动又不尽相同。现选取嘉靖十一年、万历四十四年二年小字历、大字历每月朔日,录其选择活动予以对比,详情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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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比选择活动,可见二者有相同之处,亦各有侧重。此种情形,可尝试寻索明代政典中关于历注的规定。《(正德)明会典》载,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钦定历注”,令后世“永为遵守”。[⑨]其中“上历,注三十事,东宫、亲王历同”,具体内容为:
祭祀(祈福)、施恩封拜(覃恩、行赏、赏劳、受封、封爵、封册、拜官、庆赐、肆赦)、上册进表章、颁诏、冠带(注时、坐向方位)、行幸(注时)、宴会、招贤、出师(注时、出某方位、选将训兵、安抚边境)、遣使、结婚姻、嫁娶(注时)、进人口(注时、纳奴婢)、沐浴、整容、剃头、整手足甲、疗病(求医、针刺)、入学(注时)、安床(注时)、裁制(注时)、兴造动土竖柱上梁(注时)、缮城郭、开渠穿井、扫舍宇、般移(注时)、栽种、牧养、捕捉、畋猎[⑩]。
相应地,还有“民历,注三十二事”,其具体内容是:
祭祀(求嗣、求福、解除)、上表章、上官(注时、赴任、临政亲民)、结婚姻、嫁娶(注时)、冠带(注时、坐向方位)、会亲友、出行、入学(注时)、进人口(注时)、安床(注时)、裁制(注时)、纳财、交易、开市、经络、沐浴、剃头、疗病、开渠穿井、修造动土竖柱上梁(注时)、动土安葬、移徙(注时)、扫舍宇、安碓硙、栽种、牧养、伐木、捕捉、畋猎、平治道途、破屋坏垣[11]。
经过比照,可判定小字历、大字历中之选择活动分别与民历历注三十二事、上历历注三十事相对应,即便历注中某些说法偶有出入,其意义亦相同,如万历四十四年小字历,六月朔宜“启攒”指出葬,即民历历注“动土安葬”,十二月朔宜“破土安葬”亦同。
所谓民历,顾名思义,为民间日常检用,则小字历应属此性质。上历,“上”字当指皇帝,为明帝御用大统历日。前文已经提到与上历历注相同者,还有东宫历、亲王历。
其实,大统历日不止上述几种。《(正德)明会典》载,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等,钦天监皆进有专用之历。[12]又据同书描述明代诸历形制曰:“凡进用诸历,俱以红、黑字分辨,并各有尺寸裁造。亲王诸历及民历,亦各依式裁造,其黄、蓝绫绢及黄纸裹造者,俱有定式。”[13]虽不甚详,然已可知明钦天监进呈内廷诸历,字体使用红、黑两种颜色分辨。
周绍良曾称,明代大统历日“印刷颜色一般俱墨印,比较少见者为蓝印本,据说尚有朱印本云。”[14]查阅古籍善本信息,存世大统历日多为墨印本,偶有蓝印本,仍未见朱印本。
清人姚元之曾对清代御用时宪书形制有过详细描述,且将之与颁行民间时宪书进行对比,今抄录如下,作为疏证:
御用时宪书,写本,名曰“上书”。首页节气,次页次年神方位,三页列(二)[六]十花甲子,四页列六合,末二页纪年,与外本同。每日于五行下注明阴阳,于除危后添注“宝、义、专、制、伐”五字,五行生克之谓也……又每日但注吉神,不注恶煞,每日宜忌及款识俱与颁行本不同……每四页为一月,每日分四层。写阴阳字用朱书。吉神一层全用朱书,每日,推其所应有之吉神,注之。五日注候,半月注气,一月注节。“节、气、候”三字朱书,某节、某气亦朱书,墨注某时某刻,其某候则墨书。如其日应注日出、日入时刻,则朱书于吉神之后,分作两行。又墨书昼若干刻、夜若干刻于日出、日入之后,分作两行。若是日应书躔及某将,亦注于吉神之后。朱书“此日”二字,下云:某时某刻日躔,某某在某宫为某月将,“某、月、将”三字复朱书。其每日所宜,“宜”字朱书。其宜用何时,亦双行注于下,与颁行本同,但朱书耳;其日不宜者,亦注明不宜某某,“不宜”字则墨书矣。但其日注宜,则不注不宜,注不宜则不注宜,宜与不宜不同日注也。遇上、下弦,则书于上格日辰之右。朱书“上弦”及“下弦”二字,墨注时刻。遇日干与皇上景命同者,则亦朱书。[15]
据姚氏所述,可知清帝御用时宪书与前文所述大字历形制颇有相同之处,如吉神、宝义制专伐等。御用时宪书为特制缮写本,以朱字、墨字书写特定内容,似可依此例参考,对明代钦天监进呈内廷诸历情形有个大致了解。
崇祯帝登基之初,因历日“更换年号未能即完”,不及进历颁行,故皇帝“准改于十一月初一日行,其御览、进内日用,刻印不必写册,以省公费”。[16]钦天监进呈内廷诸历,此时以刻印本替代写本,这种情形,恰能说明其惯例是用写本的。
国家图书馆古籍善本信息中,没有写本大统历日。另外,若古籍中同时有黑字、红字,对应的黑白影印件俱显示为黑色,而原先的红字会显得淡一些。笔者审查《汇编》中这7册大字历,字体墨色似无浓淡之别——它们是单色字。在排除掉内廷用历之后,可以推测大字历是亲王用历。亲王用历又称王历,明廷还颁赐王历给藩属国王,《(正德)明会典》载,“如琉球、占城等外国,正统以前,俱因朝贡,每国给与王历一本、民历十本;今常给者,惟朝鲜国,王历一本、民历一百本”[17],可见明代中华朝贡体系中朝鲜国之特殊地位。
1.2王历实物附考
据朝鲜《李朝实录》记载,永乐三年(1405年),朝鲜国收到明廷礼部咨文曰:“今颁永乐三年大统历日一百本,内黄绫面一本”;[18]永乐六年(1408年),又赐给朝鲜“永乐六年大统历日一百本,黄绫面一本”[19],则王历封面应裹以黄色丝织品。这种情形,可与前引《(正德)明会典》介绍亲王诸历与民历之区别“其黄、蓝绫绢及黄纸裹造者,俱有定式”相互印证,盖明廷以此标识使用者不同阶层等级之分。
1988年,福建省南平市出土了明代绢质《大统历》封面,据考古报告称丝绢为黄色。[20]以下取《文物》杂志所刊丝绢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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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文物》杂志刊丝绢摹本图
左侧框内印有宋体“大明嘉靖三十九年大统历”字样,为该年历日名称,右侧框内小字部分“钦天监奏准印造大统历日颁行天下,伪造者依律处斩!有能告捕者当给赏银伍拾两,如无本监印信,即同私历”云云,实为钦天监防伪戳内容,封面所盖朱红方钤印迹,乃是钦天监历日印。从封面丝绢材质可以推断,此当属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王历,据上图可对王历封面形制有个大致认识。
笔者通过网络访问“典藏台湾”[21],在网站上检索到明代大统历日49册,可以一睹历日首页之貌。其中有3册馆藏历日形制与众不同,分别为明代钦天监刊本《大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岁次甲辰大统历》[22]、《大明崇祯二年(1629年)岁次己巳大统历》[23]、《大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岁次己卯大统历》[24]。今自网络下载图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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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大明万历三十二年岁次甲辰大统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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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大明崇祯二年大统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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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大明崇祯十二年大统历》首页
据上图可见,三件历日首页每月朔日干支之下,俱标注有合朔时刻,此特征与王历合,故可判定为王历。
关于王历的辨定,是一个开放性的题目,更多的实物还有待进一步发掘。
1.3中历考
明代中后期的历史文献中,有时提到某种历书称为“中历”。[25]明朝政典并未介绍中历性质,故有必要对其加以澄清。
就笔者目力所及,中历之名称最早出现在成化九年(1473年):
掌内灵台事内官监左监丞苏奇奏:“成化九年中历后‘上朔日’该注‘丁巳’,而钦天监司历陈旸误作‘辛巳’”。事下礼部,劾(陈)旸并(钦天监)监副田蓁等俱当究治。[26]
据此可知,每年编制中历为钦天监之要务,故有内官对此事进行监督。按传统选择术中,以“上朔日”为不吉日,会客、作乐等事,需要避开这种日子。《汇编》中所见民历、王历之末页,在宜忌诸日的最后一项,即注有“上朔日”干支,这与“中历后”的位置对应。则中历之选择术性质当与《大统历》系统诸历相类。
又如夏濬有云:“我高皇帝继天立极,治历明时,凡中历注三十事,民历注三十二事。”[27]据此可知,中历亦有历注,注三十事,属于上历、东宫亲王历系统。
明廷每年颁赐中历,有特定对象。最早的记载,如皇甫录《皇明纪略》:
钦天监每年二月朔进历样,十一月朔颁中历于诸王,大统历于百官。进内有上位历、七政历、月令历、壬遁历。[28]
稍晚的陆釴《病逸漫记》亦有类似记载:
国朝钦天监每年二月初一日进历样,十一月朔颁大统历于百官。进内有上位历、七政历、月令历、(士)[壬]遁历……又赐诸王有中历。[29]
上位历,即御用大统历,《七政历》、《月令历》、《壬遁历》,皆可见诸《会典》。中历虽不见于明朝政典记载,却与诸王有着紧密联系。
清初谈迁《北游录》记载有清顺治二年(1645年)十月朔颁历式,亦可为中历性质之佐证。此次颁赐各旗之历有“满洲中历、民历、七政”,“蒙古”,“汉中历、民历、七政”,即是不同种族文字之中历、民历、七政历。谈迁又记载颁赐诸侯历为:“怀顺王、恭顺王、平西王、高丽王,各汉中历、七政绵历一本、民历百本”。[30]清初承明朝故例,朝鲜国王享受亲王待遇,每年受王历一本,民历百本[31],且诸汉人降将皆受封亲王[32],其受颁中历情形亦可参照。
综合上述信息:(1)中历非民历,其后注有“上朔日”,可以与存世王历实物对应;(2)中历注三十事,属上历、王历系统;(3)中历受颁者为明亲藩、藩属国王。笔者认为,中历即为王历之别称。
二、从历注变迁看颁赐王历之意义
据上文考察,知明代颁行历日有王历、民历等级之分,则明廷施行此种制度的意义,乃至相关之社会政治氛围,实值得深入探讨。
2.1元明之际历注演进考
明代《大统历》系统中,不说上历,王历就与民历差异甚多,《会典》记载历注制度极为详尽,可以说明在时人心目中,选择活动是反映上历、王历与民历特征的最关键信息,故修纂《会典》时有此种过滤筛选。为了认识洪武二十九年钦定《大统历》历注制度的意义,需对此前历注发展演进之过程加以厘清。
明清历日之内容及形制与唐宋时差别较大,这种转型创于元代《授时历》。[33]据元人述其朝代颁历制度曰:“太史院以冬至日进历,上位、储皇、三宫、省院、百司、六部、府寺监并进。历有四等,国(子)[字]历、畏吾儿字历、回回历并上进。上位自有光白厚纸、用采色画成诸相属、拜郊祭除宰辅军政之历,非授时之历也。内庭之历,非士庶可详,姑识其闻见耳。”[34]以此可知元廷所颁之历分四等,即汉字《授时历》、蒙古字历,畏吾儿字历、回回历,盖其颁历以种族、文字进行区分。近年来出土的元末授时历日残片中,其历注内选择活动可辨识者,有“祭祀、上官赴[任]、破屋[坏垣]、解除、沐浴、收敛货财、捕捉、畋猎、袭爵、受封、临政亲民、治病、求嗣、出行、立券、安宅舍、会宾”等事项。[35]
明朝开国之初的大统历日虽已无存世,其部分信息仍可见诸明人记述,姑举数例,作为参考。如郎瑛曰:“国初历,其式与今不同,有袭爵、受封、祭祀、祈福、求医、治病、乘船渡水、登高履险、收敛货财等件。”[36]顾起元因袭郎瑛之记载[37]。田艺蘅的说法亦大体相同:“国初历,有袭爵、受封、祈福、求医、乘船渡水、登高履险、收敛货财等名。”[38]
法国学者华澜(Alain Arrault)在研究敦煌历日的社会学特征时,曾尝试对历注中的选择活动进行分类比较。[39]本文借鉴其分类方法,略加变动,又取元末《授时历》残片、明初历日、上历王历、民历的相应事项进行对比,成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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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括号内部分原为《(正德)明会典》中小字注,是对该选择活动的进一步解释,如上历、王历中“施恩封拜”即包括“覃恩、行赏、赏劳、受封、封爵、封册、拜官、庆赐、肆赦”等,其中“受封、封爵、封册”等事,可归入贵族类。
虽然上述处理方式不够全面 ,但通过对比,笔者还是能得出一些结论,可略见元明之际历注嬗递规律之一斑。明初历日当粗承元代之故例,历注中选择活动较为笼统,同时包含贵族类“袭爵”、“受封”及生意类“收敛货财”。洪武二十九年钦定历注制度变更了这种传统,根据使用者的身份地位创建了新的体系,对选择活动做了进一步区分,将贵族类如“受封”、“封爵”、“封册”等归入上历、王历中,而生意类如“纳财”、“交易”、“开市”等仅见于民历之中。
选择活动之名目,可以反映出使用者的身份地位信息。如民历中之“出行”,上历、王历则对应为“行幸”。民历中,亦有“上表章、上官(赴任、临政亲民)”等事项,可知其使用者包括普通官民。上历、王历历注所载三十事中,还有“施恩封拜”、“颁诏”、“招贤”、“出师”、“遣使”等,皆为普通人难以涉及。“颁诏”等为皇帝专有政务,然东宫历、王历同注此事,未免有所僭越,似乎于礼不合,其中缘由,更值得进一步关注。
2.2王历与洪武封藩
明初确立此种特色之历注制度,值得深思。为对其有一全景式的认识,亟需考察洪武朝之施政理念。
明太祖建国之后,吸取前朝统治教训,着手缔造带有其个人思想特色的各种典章制度,封藩制度即名之于史。洪武一朝,在大规模打击勋贵的同时,太祖先后封建子二十四人、从孙一人到全国各地为藩王,以此加强皇权,拱卫帝室,从而维护朱明王朝家天下统治的长治久安。诸王手握重兵,驻守名城要地,节制地方军政事务,为巩固边防,维护国家稳定发挥了一定作用。另一方面,太祖强调亲亲之谊的家庭伦理,提倡宗族敦睦,故赋予亲藩极高政治地位与待遇。如亲王冕服、车旗、府邸仅下天子一等,亲藩子孙世代袭封,享受优厚的俸禄,形成了明代一个特殊政治群体。
在明太祖构建的理想政治蓝图中,诸王屏藩帝室,齐保朱家社稷,同时共享天下。洪武二十九年钦定《大统历》历注制度正是此种政治理念下的产物,该处理方式反映出太祖建立统治秩序的努力。历注中的选择活动被朝廷进一步系统化、制度化,以体现明朝统治的等级之分、尊卑之别,从而规范社会阶层,使人们各司其职、各安其位。贵族类为常人难以涉及,故被归入上历历注中,使普通臣民不得僭越;而生意类则归入民历历注中,其意味深长,个中缘由,乃是明确此等事务当为民间所行,皇家身为统治阶层,不应与民争利。至于皇帝御用历与东宫皇储、宗室亲藩之历同注三十事,此种荣恩意味着皇权对诸王的凝聚,将朱氏宗族地位置于全体臣民之上,形成天潢贵胄同享江山的局面。
据上述分析,可以尝试从使用需求之角度审视王历与民历形制、内容之异:王历于朔日干支下标注合朔时刻,每日下标注宝义制专伐、吉神等,民历中无此项,这体现了皇族对星占、选择术更为细密的需求;民历于每日上注伏日、社日,王历中无此项,盖因此等日子为时祭之用,属民俗性质,故皇族之历不必标注;[41]又,民历中标出该年五姓修宅,此为古代推算住宅、墓地方位之吉凶之传统,洪武之制,王城、王陵之营建由朝廷负责,王历自不用此项;民历历尾署钦天监职衔姓名,此为官方昭示钦天监制历权威之用,而王历使用者地位高出天文官员甚多,亦不必列出;至于王历使用黄色丝织品封面,应为昭示宗室之尊而用。
2.3永乐钦定《壬遁历》
据《(正德)明会典》载,永乐七年(1409年)明成祖钦定有《壬遁历》。[42]值得注意的是,该历亦注有选择活动六十七事:
祭祀、祈福、解除、冠带(注时、坐向方位)、宴会、招贤、选将训兵、安抚边境、结婚姻、进人口(注时)、求医疗病、入学(注时)、兴造动土、竖柱上梁(注时)、补垣、缮城郭、安碓硙、开市、立券、交易、沐浴、安床(注时)、整手足甲、缓刑狱、施恩惠、恤孤惸、布政事、捕捉、施恩封拜、覃恩肆赦、颁诏、雪冤枉、赏贺、遣使、裁制(注时)、上官赴任、般移(注时)、开渠穿井、修置产室、纳畜、牧养、取鱼、庆赐、行幸、扫舍宇、整容、剃头、纳采问名、行惠庆、举正直、出军代征、经络、求嗣、上册进表章、修饰垣墙、纳财、栽种、临政亲民、平治道涂、出师(注时、出某方)、诏命公卿、筑堤防、宣政事、营建宫室、命将出师、嫁娶、畋猎。[43]
《壬遁历》为皇帝御用,全称《六壬遁甲历》,编写方式或与《大统历》系统有异,但二者历注却多有相关之处,今将二类历注对比如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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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表4对比,可见《壬遁历》对《大统历》历注制度进行了整合,大致上同时包含了王历与民历诸多选择活动;另外,《壬遁历》相对于上历中之政务类活动,增加了“施恩惠”、“恤孤惸”、“布政事”、“雪冤枉”、“举正直”、“出军代征”、“诏命公卿”、“宣政事”等事项。结合洪武朝情形,从《壬遁历》历注,似乎可以看出专制皇权进一步扩张、意图支配全部社会活动之端倪。
有趣的是,清帝御用时宪书亦注选择活动六十七事,经过对照,发现其与《壬遁历》历注基本一致[44],此种承袭可为认识《壬遁历》之性质提供线索。
成祖钦定《壬遁历》,乃是《大统历》历注制度之确立十几年后,就在这段时间内,政治风云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明初封藩制度虽为加强皇权、拱卫帝室发挥过一定作用,然太祖过分培植亲藩,导致其势力尾大不掉,又反过来对继任者的皇权构成威胁,其结果是造成了皇位争夺战争——“靖难之变”。自建文朝起,明廷始推行削藩政策。燕王朱棣打着恢复祖制的旗号起兵,其夺位后亦鉴取历史教训,进一步加强集权,对亲藩进行裁抑、打击。《壬遁历》历注之确立,可以看成上述政治背景下一个很有历史意义的具体事例。
上历、王历历注相同,这是洪武朝赋予亲藩极高政治地位的体现。但皇帝与亲藩毕竟有着君臣之分,二者用具规格相近,确实会造成尊卑不显,秩序不彰的局面。况且永乐一朝,正积极调整洪武政策,努力强化这种上下等级秩序。《大统历》历注制度为太祖钦定,终不可变,故成祖钦定《壬遁历》历注六十七事,盖以此种形式强干弱枝,既突出了皇帝至尊地位,又不用变更祖制。
永乐朝廷虽继续向亲藩颁赐王历,但经过偷梁换柱,其规格已无形中降低了。
三、明代颁赐亲王历日之方式
洪武建藩之初,《大统历》历注制度虽未确立,然颁赐王府历日之特定方式已逐步形成。如洪武十一年(1378年)九月朔日,“钦天监进明年《大统历》,上御奉天殿,颁历于诸王百官”[45],而诸皇子中年长的秦王樉、晋王棡已于该年二月之国,故颁赐秦、晋二府历日当派人赍去。太祖又于洪武十三年(1380年)二月下诏:“其诸王及在京文武百官直隶府州俱于钦天监印造颁给,十二布政司则钦天监预以历本及印分授之,使刊印以授郡县颁之民间。”[46]亲王虽之国地方,然其历日之颁不授自布政司,仍以朝廷直接颁赐,此举体现出太祖对诸王之特殊恩遇。
随着诸皇子的逐渐成年,燕、楚、周、齐等王先后之国,明廷亦逐步完善相应礼制。洪武十八年(1385年),定王国受历等礼仪、使节制度。其规定每年十月朔京师颁历式举行完毕后,即遣使者前往藩国颁历,在王府举行隆重的受历仪式:
凡遣使颁历,至王府,长史司[官]先期启闻,设香案于殿上。使者至,王出殿门迎接,使者捧历,诣殿上置于案,退立于案东,引礼引王诣案前,赞王四拜讫,赞跪,使者取历,立授王,王受讫,以授执事者,复置于案。赞王俯伏、兴,又四拜。礼毕。[47]
颁赐亲王历日事关重大,王府属官郑重以待,亲王迎接,八拜受历,且历日设有执事者。这次制定王府受历仪式的同时,另有特敕使节礼制,兹引用如下,作为参照:
其有特敕至王府,王先遣官郊迎,既至,王出迎,亦如前(颁历)仪,行八拜礼,但王看毕置于案,百官不必陪班。[48]
但朝廷有特旨至,亲王亦是郑重相迎,然无须诸官员陪同,则洪武一朝对颁赐亲王历日事务之重视程度可见分晓。
亲藩阶层即对颁历典礼有所记载,如秦简王朱诚泳曾作诗《颁赐新历》:
皇明开泰运,太史独前知。文轨同尧象,璇玑用夏时。袭藏归祖庙,拜舞受阶墀。何幸连潢派,年年睹盛仪。[49]
该诗追溯经典,提及周天子颁、告朔,诸侯藏之祖庙的礼制渊源,又生动地描述了亲藩出殿门迎接,跪拜受历的例行盛大仪式。
明廷颁历时间几经变动,刘利平考证出大致规律:洪武初年为每年十月朔日,六年(1373年)改九月朔,十三年(1380年)又改回十月朔,至二十六年(1393年)复改回九月朔,成祖登基后改为十一月朔日,至嘉靖十九年(1540年)又改为十月朔[50]。故王府受历时间也相应有所调整。
在就藩之地,每年颁赐王历是件重大事务,地方官员须前往陪班,因此形成王府与地方官员的例行社交活动。明人对此过程的记载,仍有一些文字流传,所见太原晋王府的相关诗篇,可举为例证。弘治年间,祁顺任山西右参政,某年朝廷颁历王府时,曾与晋王世子联句作诗两首,抄录如下:
凤历早颁天阙晓,王门今亦进新书(殿下);九重霄汉春应近,三晋山河庆有余(顺);律转黄钟新气候(殿下);梅开白雪旧庭除(顺);太平有象君臣乐(殿);汉代河间恐不如(顺)。
佳气氤氲拥禁闱(殿下);扶桑日色晓熹微,春随白雪来诗笔,喜逐红云上衮衣(顺);蔼蔼漏声催晓箭(殿下);重重恩宠出天扉,藩臣有幸承恩遇,玳瑁筵前尽醉归(顺)[51]。
李濂亦曾在山西为官,有诗《仲冬朔日晋府进历同诸寮宴上作》,记载晋王府受历之事。据《李濂年谱》,其诗创作时间为嘉靖四年(1525年)。[52]按照刘利平研究,该年颁历时间应为十一月朔日,历书从京城颁下,传送到太原要晚一些,这就与“仲冬朔日”存在冲突。《明世宗实录》也没有对嘉靖四年颁历事宜的具体记载,时间问题尚待进一步研讨。该诗描绘当天情形:
颁朔朝廷制,回春造化功。礼迎羲氏历,乐奏晋王宫。殿阁喧云外,山川霁色中。兔园留宴久,辞赋许谁工[53]。
朝廷让地方官员参与王府受历仪式,藉此机会见证明王朝的统治秩序,感受圣恩所及,进一步强化皇权之权威。
明廷还在洪武祖制基础上,对颁赐王府历日之方式进行过简化。《(正德)明会典》记:“凡颁历后,各王府差人于内府司礼监关领”[54],这说明至少在该书刊行时,明廷已不遣使颁历,具体变更时间,还有待进一步考察。《(万历)大明会典》说,“后颁历以十月初一日,其王府历日,亦不遣使,但附于各府赍捧进贺冬表人员顺赍颁授”[55],介绍了领历人员身份。又据万历朝修撰《王国典礼》补充《会典》载王国迎历仪式曰:“今颁历不遣使,惟使布政司进送,亦照此礼行。”[56]此时颁赐王府历日事宜经由布政司,盖以其代行中央政府部分职责。明代颁赐王府历日之方式,最初由朝廷特遣使节颁赐,到后来以王府派人进京领取,乃至由布政司负责进行,此种转变,当与亲藩阶层在统治集团内部地位变化有关。
洪武建藩之际,诸亲王身为帝子,其时封藩制度实建立于血亲基础之上,故颁赐王历制度得以郑重施行。成祖继承建文帝之削藩政策,加强集权,在朝廷的严密控制下,亲藩开始失去拱卫帝室之功能,逐渐成为摆设。自永乐以降,帝王之位经累代传承,皇帝与诸王府血缘关系日益疏远,原先的家族凝聚力日趋淡漠,亲藩地位持续走低。何况每年颁历诸王府使节开销不菲,因此亲藩群体待遇大不如从前。明代颁赐王府历日方式之演变,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朝廷对天潢贵胄态度的变化。
四、颁赐王历范围之扩大
洪武制度,王历受颁对象定位为亲藩阶层。后世诸朝,王历颁赐超出此范围,渐次扩充到其他群体。
4.1颁赐藩属国王历
自自永乐朝始,明廷颁给朝鲜王历。
洪武后期,李成桂取代王氏高丽统治,建立李朝,然明太祖并不信任李氏,虽准其改国号朝鲜,却迟迟不予册封,甚至停颁历日。建文帝登基改元,才开始颁给朝鲜国大统历日一本。[57]永乐朝廷建立后,因朝鲜表示顺服,及时恭贺,成祖对其国大加赞赏,并称:“但是朝鲜的事,印信、诰命、历日,恁礼部都摆布与他去,外邦虽多,你朝鲜不比别处。”[58]
永乐元年(1403年)十一月朔日,明成祖御奉天殿,颁赐次年历日给诸王及文武群臣,“仍遣[使]赐颁朝鲜诸番国,著为令”。[59]
明廷颁历规格也相应提升,据前文引述朝鲜史料,关于“黄绫面”历日的记载,早在永乐三年就已经出现了,颁赐王历进一步成为笼络手段。朝鲜国王享受此种优遇后,使用王历之特权遂不再为明朝亲藩阶层独有,前引《(正德)明会典》,谓明朝藩属国如琉球、占城等,皆因朝贡而受赐王历,盖依朝鲜之例而行。
4.2颁赐臣属中历
及至嘉靖时代,皇帝在御殿颁历之后,还向某些亲信大臣颁赐中历,以示特殊荣恩。所见年代最早的是夏言,他在嘉靖十年(1531年)作《谢特赐历疏》曰:
该钦天监进御览等历,臣同文武百官俯伏班行,蒙颁赐嘉靖十一年大统历日一册。是日复蒙圣恩,特赐臣中历一本、散历十册者。窃以黄钟应律,玉衡明七政之辰,北斗移春,宝历布万方之朔。谨人时于敬授,协天运于仰观。惟圣神化育之功,得辅相裁成之道。仰惟皇上天宝孔固,当历数之在躬,神赐无疆,适文明之应会。登台而望云物,占氛祲之全消,拂管以候阳和,验锱铢之不爽。臣徒糜岁月,无补治功,甲子新编,已拜外廷之赐,司天秘帙,重叨中禁之颁。计日知年,敢惜衰迟于犬马,班和布政,愿同熙皡于乾坤。臣无任庆忭感激之至。[60]
谢赐历日表曾盛行于唐宋时期。明代以授时为帝王之职,向普通臣民颁发历日,免工本费[61],皇恩沐及天下,故大臣受颁民历并无特殊荣恩。时夏言新任礼部尚书,“去谏官未浃岁拜六卿,前此未有也”[62]。平步青云之际,皇帝还特赐亲王用历,夏言诚惶诚恐,受宠若惊,作疏谢赐,称中历为“司天秘帙”,感激皇恩备至。
嘉靖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年,夏言皆作有谢历日疏,可见其时颁赐重臣中历似成惯例。又据《明实录》记载嘉靖十四年颁历事宜,“上御奉天殿,钦天监进明年《大统历》,颁赐群臣,仍特赐辅臣李时、礼部尚书夏言及讲官谢丕等有差”[63],可为印证。
至万历一朝,开始较大规模颁赐中历,其对象常为辅臣、讲官等。如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十月初四,“赐三辅臣各中历十五本、民历一百本,讲官杨道宾等三员有差”。[64]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十月朔,“颁赐辅臣李廷机、叶向高每中历十本、民历一百本,及讲官萧云举、王图有差”。[65]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十月朔,“颁赐二辅臣每员中历十本、民历百本。”[66]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十月朔,“赐辅臣中历十本、民历一百本。”[67]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十月朔,“颁赐辅臣中历十本、民历一百本。”[68]当时颁赐中历本数较多,臣僚亦可再行转赠同僚亲友,如此一来,中历就更不如早先稀罕了。
此外,《实录》记载颁历之日的政治活动,常常出现一些相关内容。如万历七年(1579年)十月朔,“上御皇极殿,颁《万历八年大统历》。特赐元辅张居正,次辅张四维、申时行及讲官何雒文等有差。”[69]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十月朔,“颁赐四辅臣及讲官刘元震等历日有差。”[70]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十月朔,“上颁赐四辅臣与日讲官历日各有差。”[71]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十月朔,“钦天监进万历三十二年历日,赐辅臣及讲官、在廷诸臣有差。”[72]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十月朔,“钦天监进三十三年《大统历》,上不御殿,百官于文华门外行礼给赐,颁行天下,仍加赐辅臣、讲官等有差。”[73]泰昌元年(1620年)十一月朔,“颁天启元年历,是日赐辅臣刘一燝、韩爌及讲官钱象坤等新历各有差。”[74]这些记载,可能也是指在颁历典礼结束后,对部分近臣按惯例额外加赐中历等。
皇帝向一些亲信臣子特赐中历,此举意味着对其地位的擢升。从臣属受历之等级规格,可反映出受历对象地位变化之微妙:亲藩与部分臣工在血统出身、封爵禄位上虽有高低贵贱之分,却在受赐历日方面消弭了上下之别,这等于变相降低了亲藩的地位。
回头来看,明代中期,中历这种特殊名称出现之意义,笔者推测可能在某种程度上蕴含使用者身份等级变化之微妙意味。洪武之制,亲王地位甚高,其待遇仅下皇帝一等,故王历历注与上历同,《大统历》历注制度实区分社会为两个阶层,凌驾朱氏家族统治于全体臣民之上。后世将王历称为中历,或意味着其使用者的身份已介于皇帝与普通臣民之间,实则突出皇权之尊,亲藩地位相对下降了。
五、结论
朝廷颁历,敬授民时,这是中国古代统治秩序的重要体现方式。不同人士因为社会地位不同而受历等级有异,这是个礼制问题。大统历日种类颇多,约有上历、东宫历、王历、民历等多种。存世王历实物,可为研究上层人士社会生活提供参考。
明廷颁赐王历制度之建立,当基于洪武封藩之政治理念,其内涵可以从三个方面审视:一是王历使用者,定位为亲藩;二是王历与诸历间的关系,其核心理念为洪武二十九年钦定之《大统历》历注制度,区分选择活动等级,重塑统治秩序,赋予亲藩极高待遇;三是颁赐王历之方式,洪武十八年定王国受历礼仪、使节之制。洪武一朝,颁赐王历制度赋予亲藩极高政治待遇,以朱氏皇族地位凌驾于全体臣民之上,明太祖的统治意志即由此得到体现。
制度是时代的产物,当社会历史条件发生变化,制度也相应地出现变迁。洪武朝以后的政治风向转变,埋下了制度变迁的关键因素。相关政策的逐渐调整,反映出亲藩地位的变化:一为永乐七年《壬遁历》历注制度之确立,实为成祖在保留祖制的基础上以此突出皇权至尊地位;二为颁赐王历方式之转变,改遣使颁历为王府派人自取历日,再由布政司主持礼仪,这种简化反映出朝廷对亲藩态度的淡漠;其三为受赐王历之权益不再为亲藩阶层专享,先有藩属国王,后有部分重臣,乃至王历可被朝臣转送,王历使用范围渐次扩大,亲藩地位又相对降低。
颁赐王历的运作路径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单向过程,颁历与受历双方地位远非对等,臣属只能被动地接受赐历并恭谢圣恩,别无选择。明代颁赐王历制度建立于集权统治之基础上,注定了皇权是影响其发展方向的决定性因素,其缘起由此,其变革亦由此。帝制中国的天潢贵胄出身尊贵,但在君权日益强大的历史形势下,其地位持续走低,逐渐与臣工趋同,本文的探索,可以反映出其中一个重要侧面。
参考文献
[①] 学界对早期历日实物的研究,已取得了丰硕成果,使本文的工作有了坚实基础,周绍良先生对明代大统历日形制及其颁行情况有过简略介绍,成为本文的出发点(周绍良:《明〈大统历〉》,《文博》1985年第1期)。
[②] 北京图书馆古籍影印室编:《国家图书馆藏明代大统历日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7年。
[③] 周绍良:《明〈大统历〉》。大统历日为包背装,页面文字那一面向外,背对背地折起来,再装订,而《汇编》采用32开本,因此原历本的一页今人分作两页影印。
[④] 页数以古籍原页计:封面,1页,印有历日名称(没有岁次干支)、钦天监防伪戳等,钤有钦天监历日印;月份节气,占1页,起首印有历日全称(有岁次干支),钤钦天监历日印;“年神方位之图”,1页;月、日编排,每月占1页,共12页、闰年13页;“纪年”、宜忌诸日及钦天监官职名等,为最后两页。加起来一起17页,闰年则是18页。
[⑤] 页数以古籍原页计:封面,1页,印有历日名称、钦天监防伪戳等;月份节气,1页,起首印有历日全称;“年神方位之图”,1页;月、日编排,每月占2页,共24页,有闰之年26页;“纪年”、宜忌诸日及历日全称(有岁次干支),为最后两页。加起来一起29页,闰年31页。
[⑥] 周绍良所藏《大明万历四十四年岁次丙辰大统历》中,附有该年《五星伏见目录》,周氏见《明史·历志》中未载《五星伏见目录》,认为《明史》有所遗漏(周绍良:《明〈大统历〉》)。按,周氏提到的《五星伏见目录》,实际上“目录”仅1页,其后还有四个月的“七政躔度”,这两项内容,皆属《大明万历四十四年岁次辛卯七政躔度》。笔者所见《大明嘉靖十年岁次辛卯七政躔度》由三部分组成:《大明嘉靖十年岁次辛卯五星伏见目录》(1页)、诸月之“七政躔度”、《辛卯岁四余躔度》(参见薄树人:《〈大明嘉靖十年岁次辛卯七政躔度〉提要》及明刻本《大明嘉靖十年岁次辛卯七政躔度》,《中国科学技术典籍通汇·天文卷》第1册,河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707-715页)。这件历日,是古人将万历四十四年《大统历》与《七政躔度历》残卷装订在一起了。
[⑦] 《汇编》中所见小字历的标题页,印有该年历日名称、钦天监防伪戳,且钤有钦天监历日印;有些小字历标题页缺失,后人补上,故写有该年历日名称。大字历带有完整封面者,仅嘉靖十年本,可见该年历日名称、钦天监防伪戳;嘉靖十一年本封面仅写有该年历日名称,此当为后人所加。
[⑧] 明清历书形制较近,若要了解内中诸项具体名称,还可以参见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一(中华书局,1982年,第8-9页),以及《(光绪)大清会典》卷七七《钦天监》(《续修四库全书》第794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718页)。
[⑨]《(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20页。
[⑩]《(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1页。
[11]《(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1页。
[12]《(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0页。
[13]《(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2页。
[14] 周绍良:《明〈大统历〉》。
[15] 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一,第8-9页。
[16] 金日升辑:《颂天胪笔》卷二《节用》,《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5册,北京出版社,2000年,第384页。
[17] 《(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0页。
[18] 《李朝太宗实录》卷九,太宗五年三月壬子,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53年,第530页。
[19] 《李朝太宗实录》卷十五,太宗八年二月丙戌,第192-193页。
[20] 张文崟:《福建南平发现明代绢质〈大统历〉封面》,《文物》1989年第12期,第47页。
[21] https://digitalarchives.tw/
[22] https://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07/ec/cb.html
[23] https://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07/ec/d6.html
[24] https://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07/ec/da.html
[25] 这里的中历,特指的是某种历书。明末清初,西方天文学东传,人们提到“中历”,有时候是与“西历”相对应,是不同的概念。
[26] 《明宪宗实录》卷一一二,成化九年正月戊午,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第2180页。
[27] 夏浚:《月川类草》卷五《刻〈发微历正通书〉序》,《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107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784页。
[28] 皇甫录:《皇明纪略》,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43页。
[29] 陆釴:《病逸漫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页。
[30] 谈迁:《北游录·顺治二年十月朔颁历式》,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357-358页。
[31] 汪小虎:《明朝颁历朝鲜及其影响》,《史学月刊》2014年第7期,第57-59页。
[32] 诸王受颁民历百本,盖由其再分发给下属使用。
[33] 张培瑜:《黑城新出土天文历法文书残页的几点附记》,《文物》1988年第4期。
[34] 熊梦祥著,北京图书馆善本组辑:《析津志辑佚·岁纪》,北京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12页。
[35] 邓文宽:《莫高窟北区出土〈元至正二十八年戊申岁(1368)具注历日〉残页考》,《敦煌研究》2006年第2期,第83-85页。上官赴[任]、破屋[坏垣],皆据明代大统历日历注补。
[36] 郎瑛:《七修类稿》卷二《历书沿革》,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1页。
[37] 顾起元:《客座赘语》卷一《国初历式》,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32页。
[38] 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一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411-412页。
[39] (法)华澜(Alain Arrault)著,李国强译:《敦煌历日探研》,《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28-231页。
[40] 坦率地说,有些选择活动不便进行简单归类,因为各人可以从不同角度对之理解。笔者把上述分类方法仅作为一种权宜之策尝试使用,希望同仁能提供建议,以便改进。华澜在处理敦煌历日中的选择活动时,也曾阐述过相似的问题。(法)华澜(Alain Arrault)著,李国强译:《敦煌历日探研》,《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229-230页。
[41] 如前文所述,民历中日期之上,注有盈、虚日,即古历中之没、灭日,王历无此项,笔者尚未弄清此种区别之意义,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42] 如《明史纪事本末·修明历法》云:“洪武元年冬十月,征元太史院使张佑……二年夏四月,征元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三年六月,改司天监为钦天监。设钦天监官。其习业者分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历、曰回回历。自五官正而下,至天文生,各专科肄焉。五官正理历法,造历。岁造大统历、御览月令历、六壬遁甲历、御览天象、七政躔度历。凡历注,上御历三十事,民历三十二事,壬遁历六十七事。灵台郎……保章正……挈壶正……而统于监正、丞。十五年……”(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七三《修明历法》,中华书局,1977年,第1213-1214页)以及清朝官修《明史·历志》说:“洪武元年改院为司天监,又置回回司天监。诏征元太史院使张佑、回回司天太监黑的儿等共十四人,寻召回回司天台官郑阿里等十一人至京,议历法。三年改监为钦天,设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历,曰回回历。以监令、少监统之。岁造大统民历、御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占验历、御览天象录,各以时上。其日月交食分秒时刻、起复方位,先期以闻。十年三月,帝与群臣论天与七政之行……”(《明史》卷三一《历一·历法沿革》,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16-517页)这两条材料,让人感觉到明洪武年间就开始编造《壬遁历》了。其实,《明史纪事本末》、《明史》成书时间较晚,记载史实方面,有时候是选取的更早期的材料裁剪、拼接而成,还有把后面的史事提到前面来一起讲的情况,这种叙述方式容易引起歧义,让人产生误解。检索史籍,《壬遁历》之名称的记载,最早出现在明代中期,如《(正德)明会典》,以及大致同时代皇甫录《皇明纪略》描述钦天监每年例行向皇帝进呈《壬遁历》(见前揭引文),没有说明其产生年代更早的证据。《大统历》历注制度确定于洪武二十九年,《壬遁历》历注确立于永乐朝,《(正德)明会典》有明确记载。还有,两条材料述洪武三年(1371年)事,皆谓钦天监设有四科:天文、漏刻、大统历、回回历,说法也不正确,因为当时还有回回钦天监并立,掌管回回历法,到洪武末年撤销回回钦天监,相关人员并入钦天监,这才成立回回历科,可见《(正德)明会典》:“(洪武)三十一年回回监革,回回历法亦隶本监”(《(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19页)。
[43] 《(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1-722页。
[44] 清代御用时宪书所注宜忌亦包括“施恩惠”、“恤孤惸”、“布政事”、“雪冤枉”、“举正直”、“出军代征”、“诏命公卿”等事项,惟明代《壬遁历》所注“行惠庆”,御用时宪书作“行惠爱”。《(光绪)大清会典》卷八十《钦天监》,第 748页。
[45] 《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九,洪武十一年九月庚午,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第1944页。
[46]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洪武十三年二月辛卯,第2064页。
[47]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一,洪武十八年二月辛酉,第2620-2621页。“官”字原脱,据《(正德)明会典》补,卷五四《受历》,第584页。
[48] 《明太祖实录》卷一七一,洪武十八年二月辛酉,第2621页。
[49] 朱诚泳:《小鸣稿》卷四《颁赐新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60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45页。
[50] 刘利平:《明钦天监进呈历时间考》,《史学集刊》2009年第3期,第125-127页。
[51] 祁顺:《巽川祁先生文集》卷八《十一月进历王府与世殿下联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7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490页。
[52] 袁喜生:《李濂年谱》,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0页。
[53] 李濂:《嵩渚文集》卷二十《仲冬朔日晋府进历同诸寮宴上作》,《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0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500页。
[54] 《(正德)明会典》卷一七六《钦天监》,第720页。
[55] 《(万历)大明会典》卷五六《受历》,《续修四库全书》第790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56页。
[56] 朱勤美:《王国典礼》卷四《迎历》,《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59册,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173页。
[57] 《李朝太祖实录》卷一五,太祖七年十二月甲子,东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1953年,第564页。
[58] 《李朝太宗实录》卷五,太宗三年四月甲寅,第288页。
[59] 《明太宗实录》卷二五,永乐元年十一月乙亥,第449页。
[60] 夏言:《夏桂州先生文集》卷一五《谢特赐历疏》,《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7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7,第663页。
[61] 明太祖于洪武十五年“诏免历日工本钱”,起因为:初,颁历民间,有司例征工本钱,至是,上闻之,谕礼部臣曰:“颁历授时,君职也,而又征敛民钱,岂为上之道哉,亟罢勿征。”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一四六,洪武十五年七月己酉,第2289-2290页。
[62] 《明史》卷一九六《夏言传》,第5194页。
[63] 《明世宗实录》卷一八一,嘉靖十四年十一月戊午,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第3863页。
[64] 《明神宗实录》卷四五一,万历三十六年十月戊午,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第8529页。
[65] 《明神宗实录》卷四六三,万历三十七年十月己酉,第8729页。
[66] 《明神宗实录》卷五三八,万历四十三年十月甲辰,第10205页。
[67] 《明神宗实录》卷五六二,万历四十五年十月壬辰,第10591页。
[68] 《明神宗实录》卷五八七,万历四十七年十月庚戌,第11239页。
[69] 《明神宗实录》卷九二,万历七年十月癸酉,第1881页。
[70] 《明神宗实录》卷二九〇,万历二十三年十月庚子,第5367页。
[71] 《明神宗实录》卷三〇三,万历二十四年十月甲子,第5673页。
[72] 《明神宗实录》卷三八九,万历三十一年十月癸未,第7315页。
[73] 《明神宗实录》卷四〇二,万历三十二年十月丁未,第7523页。
[74] 《明熹宗实录》卷三,泰昌元年十一月甲戌,台北:中研院史语所,1962年,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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