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于2025年8月中旬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让浙江舟山定海海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进入公众视线,其多项违规行为及2025年一季度的经营数据变化,成为金融领域近期讨论的焦点之一。
罚单拆解:银行罚218.55万、个人罚12万,总额超230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发布的浙银罚决字〔2025〕62-67号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因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被处以218.55万元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8月13日。除银行主体外,5名与违规行为相关的责任人员也被同步追责,5人罚款金额合计12万元,这意味着此次针对该行及相关人员的罚金总额达到230.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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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央行浙江省分行官网
违规清单:7项问题覆盖金融统计、反假货币等多领域
从公示内容来看,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的违规行为涉及7个关键领域,且涵盖日常运营与风险防控多个环节。在基础管理层面,该行违反金融统计管理相关规定,账户管理未依规执行,反假货币业务管理存在漏洞,信用信息的采集、提供、查询及后续管理也未遵守相关要求。而在风险防控与合规经营层面,问题更为突出,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要求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甚至存在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情况。
追责明细:5名责任人因不同违规行为受罚
此次处罚并未仅针对银行主体,相关责任人员的违规责任也被逐一认定并追究。具体来看,时任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的郑某彬,因对该行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给予警告处分并罚款5万元;时任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和报告负责人的干某微,因未按规定组织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1.5万元;时任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黄某,因在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中未履行管理职责,被罚款1.5万元;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的姚某南,同时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两项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被罚款3万元;时任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的杨某,因对该行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银行背景:1994年成立,注册资本5.4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并非新设立机构,其前身为浙江舟山定海农村合作银行,成立于1994年,目前是舟山海洋投资集团成员企业,注册资本为5.49亿元人民币,在舟山地区地方金融体系中占据一定位置。
一季度经营数据:营收微增1.27%,净利润同比下滑11.37%
除违规处罚外,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2025年一季度的财务数据也引发关注。从利润表来看,该行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92亿元,相较于上年同期增长1.27%,保持小幅增长;拨备前利润为1.36亿元,利润总额0.77亿元,净利润0.65亿元。不过,净利润及归母净利润同比出现明显下滑,降幅达到11.37%。资产负债表数据则显示,截至一季度末,该行总资产为410.62亿元,同比增长12.50%;总负债为384.77亿元,资产规模与负债规模均有所扩大。
(提醒:内容来自:百度百科、央行浙江省分行官网、金融界、公开新闻报道。文中观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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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 作为地方农商行的代表之一,舟山定海海洋农商银行此次面临的高额罚单与净利润下滑,既反映出部分地方金融机构在合规管理上存在的短板,也为行业敲响了风险防控的警钟。后续该行如何针对7项违规问题开展整改,能否通过优化经营策略改善盈利状况,不仅关系到自身发展,也将为地方农商行的合规经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值得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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