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是中国劳动者的“标配福利”,但很多人会疑惑:为什么美国没有类似的统一社会保险制度?其实,这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两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底层逻辑与结构设计存在巨大差异——中国以“五险一金”的捆绑式社会统筹覆盖民众基本需求,美国则以分散化、市场化的多支柱体系应对风险。这种情况背后,是两国不同的历史背景、经济体制与政策目标基调的差异。
一、历史起点:从“单位保障”到“市场救济”的分野。
《礼记》有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其中,就包含古代人们对社保的美好愿望和精神追求。
中国的五险一金体系,诞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将社会保障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而此时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替代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包办一切”的状况。在“企业办社会”的旧模式下,职工的医疗、养老、住房全由单位负责,市场化改革后,这些责任需要转移给社会统筹。所以,国家就有了后来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于是,“五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作为社保核心,承接了单位剥离的保障功能;“一金”(住房公积金)则是住房商品化改革的产物,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帮助职工累积购房资金。这种“五险+一金”的捆绑设计,本质上是用社保制度强制力延续“单位责任”,同时实现社会统筹共济,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不断丰富和完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如今,“五险一金”已经深入人心。
美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则始于大萧条的危机应对。“大萧条”之后,美国总统罗斯福推行了一系列新政,建立了一套社会保障体系,并且重建了美国的劳资关系,通过一系列法律规范化劳动者和企业主的集体谈判制度,创造了对劳动者更有利的工作条件,比如流水线的安全措施、设立法定加班费、确立医保和养老金制度等等,当然也带来了更高的收入。
1935年,罗斯福政府通过《社会保障法》,建立老年、遗属和残疾保险(OASDI),核心是给劳动者一个“兜底的安全网”,避免美国民众因失业、衰老陷入赤贫。此时的美国已是市场经济成熟体,政府不愿过度干预市场,因此社保仅覆盖基本养老与残障,而把医疗、住房等社会保障需求交给市场:1965年才通过Medicare(老年人医保)和Medicaid(穷人医保),住房保障依赖商业房贷和租房补贴,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从未形成类似“五险一金”的统一制度。
二、体系结构:“捆绑统筹”与“分散多支柱”两种模式的差异。
中国五险一金的最大特点是“捆绑式统筹”。所有项目由政府统一立法强制推行,用人单位是缴费主力(比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约16%,个人8%),覆盖就业人口的基础风险。这种设计的优势是“一站式”覆盖——一份工作绑定五险,公积金专款专用,尤其对低收入群体,医保报销比例不看缴费高低、只按政策统一分配,避免老百姓“因病致贫”。但缺点也明显:单位负担较重(部分城市单位+个人缴费比例合计超60%),且灵活性不足,比如自由职业者常无法足额享受。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Social Security Insurance)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组成,自1935年开始根据《社会保障法》建立,最初是为美国老年人构建的财务安全网。1939年增加伤残保险(Disability Benefits)和老年配偶养老保险(Survivor’s Benefits)。1942年开始支付退休金(Retirement Benefits)。1965年增加老人医疗保险(Medicare Benefits),1972年又增加残障医疗保险(Disability Insurance)。经过近80年的发展与完善,如今已经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美国就业人口全都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福利金已经成为65岁以上美国公民的最大收入来源。
美国这种社会保障制度采用“分散化多支柱”体系,没有统一的“五险一金”名称,而是按风险类型进行拆分:
➢养老:三支柱结构——第一支柱OASDI(类似中国养老保险,占比56%),第二支柱企业年金(38%),第三支柱个人储蓄(6%),政府、企业、个人责任分摊。
➢医疗:Medicare(65岁以上老人)、Medicaid(低收入者)+商业保险(在职人群),形成“公共+市场”的混合模式。
➢住房:无强制公积金,靠房贷利率优惠、租房券等市场化工具,政府仅对低收入群体提供有限补贴。
这种分散结构模式的社会保障的好处是市场化程度较高,比如高收入者可通过商业保险获得更好医疗服务,但缺点是公平性不足——中低收入者退休后每月可能仅领几百美元社保金,难以覆盖生活成本。
三、中国住房保障:“公积金专款”与美国“市场主导”的选择区别很大。
“一金”(住房公积金)是中国五险一金的独特标签,这与美国形成鲜明对比。中国公积金制度始于1990年代住房改革,当时取消福利分房,需要新机制帮助职工购房。公积金通过“单位+个人各缴5%-12%”、存款低息、贷款优惠的设计,成为“强制储蓄+定向支持”的住房金融工具。有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公积金提取额达3.2万亿元,超60%用于购房和偿还房贷,直接推动了住房商品化进程。
美国没有类似中国公积金的这种强制住房储蓄,其原因有二:一是住房市场成熟早,1930年代就通过联邦住房管理局(FHA)提供房贷保险,降低首付门槛;二是强调市场自主,政府仅通过税收优惠(如房贷利息抵税)间接支持,一些低收入群体则依赖领取公共住房和租房补贴来获得国家支持。但这种模式也导致2008年次贷危机——过度市场化让无偿还能力者也能贷款买房,最终引发了系统性风险。
四、两国社会保障的本质差异:“单位责任”与“市场逻辑”的博弈。
“五险一金”名义费率在我国某些地区已经达到60%左右。以养老保险为例,我国制造业企业法定养老保险缴费率为20%,个人为8%,合计为28%,而美国企业承担的养老保险费率仅为6.2%,越南、泰国的比例更低,仅为月薪的2.8%~5%不等。
北京个人“五险一金”缴费和单位缴费占税前工资比例为66.48%,上海个人和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约为62%,如此高的缴费比例,要再在体制内提高缴费比例(或称社会保险税率),已不可能还有多大的上升空间。全国工商联在与125个国家的社保费率对比分析后表示,我国社保费率偏高,只有11个国家的社保费率超过40%,而且主要是发达国家。
归根结底,我国的“五险一金”与美国社保的主要差异,是“政府-单位统筹”与“政府-市场分工”两种模式的选择。
中国五险一金诞生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需要通过“单位缴费+社会统筹”快速建立保障网,尤其在住房、医疗等民生领域,用制度强制力弥补市场体系发展的不足。
美国社保体系则是市场经济的“危机产物”,从一开始就明确政府只做“兜底”,把更多空间留给市场和个人,形成“基础保障靠政府,更好保障靠自己”的逻辑。
总结:两种模式可以说各有优劣:中国的“捆绑式”保障更公平但负担集中在企业,美国的“分散式”保障制度更灵活但更多依赖个人能力。随着两国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中国也正在积极推动社保“三支柱”改革(如个人养老金制度),美国则面临社保基金枯竭的压力(预计2033年OASDI基金将耗尽)。未来,两种保障模式或许会在“政府与市场的平衡”中逐渐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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