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美国一名女子在家中遇害,经过一番曲折离奇的调查,最终所有迹象都表明凶手就是受害者的丈夫,可由于缺少决定性证据,法院始终无法将他定罪,直到26年后DNA技术逐渐成熟,才成功提取到凶手的DNA样本。
可奇怪的是,提取到的凶手DNA竟然不属于受害者的丈夫,而是与另一名男子完全匹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凶手又到底是不是受害者的丈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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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受害者名为凯琳·斯特罗姆,于1954年12月5日出生于犹他州的盐湖城,案发时25岁。
凯琳生长在一个重组家庭,三岁的时候父亲就带着她和妹妹可可与她后来的继母结为夫妻。
虽然说是继母,但她对凯琳和可可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好,让两个女孩在无忧无虑中长大,这也养成了她外向的性格。
身边的人都很喜欢凯琳,而凯琳也喜欢上了自己的高中同学史蒂夫,毕业后两人就结为了夫妻,然后搬到了犹他州不远处的伍兹克罗斯生活。
两人都觉得这里背靠大盐湖,环境优美、地广人稀,整个小镇的人口也不到万人,两人都很喜欢这个地方,在外人看来他们在一起的生活充满了希望。
凯琳是公职人员,史蒂夫则是在镇上的航空航天零部件公司工作,虽然没有赚到大钱,但也算是小康之家了。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二人的感情逐渐产生了一些缝隙,原因是丈夫史蒂夫染上了酗酒的毛病,而且每次喝酒之后,史蒂夫都会像变了个人一样对着妻子大吼大叫,甚至凯琳的家人都在怀疑史蒂夫在虐待凯琳,但每次他们产生这样的想法时,凯琳都会不断地为史蒂夫辩护,称他只是喝多了才会这样,清醒的时候还是很爱她的。
本以为两人会就这样过完一生,却没想到凯琳的忍让竟给她带来了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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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6月6日,伍兹克罗斯警局接到一通报警电话,电话那头的男人歇斯底里地大喊着自己的妻子被杀害了,希望警方尽快赶来,此前这个小镇从未发生过凶杀案件,于是接到报案的警方立即赶往了报警人所在的地点。
警方跟随报警人的指示来到了他家的卧室,刚走到门口警方就发现一具女尸靠着床躺在卧室的地板上,死者身上只穿着一件T恤和一条内裤,其他衣服被丢得到处都是,金属床上的横档都被撞断了两根,显然这里发生过激烈的打斗。
经法医检测,受害者凯琳的死亡时间为凌晨1点整至3点整之间,死者的脖子上有很明显的瘀伤以及划痕,证实死者是被凶手活活勒死,而且死前应该非常痛苦,因为法医在她的腿和脚上分别发现了大小不等的13处淤青,应该是受害者挣扎时踢到床或橱柜造成的。
同时,法医还在死者指甲里发现了一些人体组织,猜测可能是死者在挣扎时抓伤了凶手胳膊,但由于DNA技术从1986年才开始用于案件侦破,于是当时的警方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个线索,只是剪下了她的指甲,当作物证留存。
最后,法医对死者的下体进行了重点检查,但并没有发现男性体液,这也就是说本案并非是一起性犯罪。
现场尸检结束后,法医立即将尸体运回了警局进行更进一步的检查,随着尸体被搬走,警方也都走出了卧室,想看看其他房间会不会有凶手留下的线索,却发现整个屋子的门窗完好,没有被强行开启的痕迹。
由此推测,凶手应该与死者认识,家中其他房间的物品摆放整齐,没有被翻动的迹象,而且死者放在家中的现金和首饰都没有被拿走,很显然凶手也不是为了劫财。
为财、为色这两种最常见的犯罪动机都被排除,那么就只剩下了一种可能——仇杀,这也就是说凶手一定是一位对受害者凯琳充满仇恨的人,于是警方顺着这个思路展开了调查。
一般来说,谋杀案的凶手大多数都是受害者身边的人,所以警方第一个怀疑的对象就是凯琳的丈夫史蒂夫,也就是报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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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凯琳的妹妹可可描述,凯琳曾在三个月前就对史蒂夫提过想要离婚,而且在告诉史蒂夫之后,凯琳就搬回了继母家居住。
至于案发当天凯琳为什么在自己家,据妹妹可可所说,因为那天既是他们两个的结婚纪念日,也是史蒂夫的生日,凯琳出于可怜才回到家中住了一晚。
但当时凯琳已经新交了一位男朋友,因此这个案件在可可看来,一定是史蒂夫得知凯琳有了新欢后,一时嫉妒怒气上头杀害了凯琳,警方也觉得可可的推测有几分道理,于是立即对史蒂夫展开了审问。
面对警方的质疑,史蒂夫显得非常愤怒,他坚称自己从未伤害过自己的妻子,甚至连这个念头都没动过,虽然凯琳曾经提出过离婚的想法,但最近他们的感情持续升温,正处于复合的过程中。
警方当然不可能听信他的一面之词,随即询问了他案发当晚在哪里?干了什么?
据史蒂夫描述,他在案发当晚还有工作,他和凯琳一起在家吃了晚饭后,大约8点左右他就出门上班了。
警方立即赶到史蒂夫上班的工厂进行核实,确实所有同事都可以为史蒂夫做证,他从晚上12点到隔天的清晨8点一直都在岗位上工作,从来没有离开过。
而法医给出的凯琳死亡时间,则是在凌晨1点整至3点整,这也就是说史蒂夫根本没有作案的时间,于是他的嫌疑被警方排除了。
临走前,警方询问史蒂夫是否有怀疑对象,史蒂夫想都没想就给出了一个名字,此人正是凯琳的现男友巴夫。
史蒂夫表示自己其实一直都知道凯琳从分居之后就和巴夫走在了一起,但随着最近二人的关系逐渐升温,巴夫一定非常气愤,所以他怀疑是巴夫因为不满凯琳陪他过生日,这才一怒之下杀害了凯琳,简单来说就是因为嫉妒杀人。
虽然警方觉得这个理由并不是很充分,但感情的事情往往最容易让人冲动,于是还是找来了巴夫进行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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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巴夫得知凯琳被杀时,他表现得很沮丧,据巴夫所说他和凯琳的感情很好,甚至已经准备等史蒂夫同意签下离婚协议之后,二人立即结婚。
而且,凯琳这次回去陪史蒂夫过生日,也是他支持凯琳这么做的,因为他觉得凯琳已经认清了史蒂夫的真面目,所以他对凯琳有信心,因此他也完全没必要嫉妒史蒂夫。
听完巴夫的描述后,警方随即询问巴夫案发当天晚上的行踪,巴夫表示他整个晚上都在家里,没有出过门。
尽管巴夫的不在场证明没有人可以做证,但警方还是决定先让巴夫离开,因为巴夫的身份比较特殊,曾多次获得过见义勇为的奖项,是当地有名的好人。
随着两个与凯琳最亲近的人都排除了嫌疑,再加上伍兹克罗斯的警方又是第一次遭遇凶杀案件,没有经验的他们一时间也没有了新的调查目标,于是只能对凯琳认识的人逐个排查,连史蒂夫和巴夫的朋友都没有放过。
正当警方询问到一位名叫欧文斯的人时,他身上的伤痕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只见欧文斯的脸部和手臂分布着许多细小的伤痕,这些伤痕让警方想起了凯琳指甲里的人体组织,觉得欧文斯的伤很有可能是凯琳所致,于是立即对欧文斯展开了询问。
据欧文斯所说,他和史蒂夫是工厂的同事,但同时也是非常好的朋友,两个人经常在一起喝酒、钓鱼,他也对凯琳的死亡感到非常的惋惜,但这伤并不是警方想的那样,而是工厂机器飞溅出的火星造成的,并且当天自己下了班之后就和几个同事一起去酒吧喝酒,喝了一整个通宵,甚至第二天都是醉醺醺的就去上班了,根本没时间作案。
然而,警方并没有听信他的一面之词,而是兵分两路验证欧文斯的说辞,一队找到了工厂老板,询问欧文斯所操作机器的问题,另一队找到了当晚和欧文斯一起喝酒的同事。
结果,两方都证实了欧文斯的说辞,工厂的机器操作不当,确实会飞溅出火星刮伤工人,而且欧文斯当晚确实和其他人一起在酒吧喝了一整晚,整个酒吧的人都可以做证,至此欧文斯的嫌疑也被排除了。
就在警方几乎完全丧失破案信心的时候,最全面的尸检报告出来了,令整个案情发生了一个巨大的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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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法医给出的凯琳死亡时间为凌晨的1点整到3点整,可那个时候法医因为没有考虑到气温的因素,所以结果有很大的偏差,准确的死亡时间是晚上10点整至凌晨的2点整之间。
如此一来,史蒂夫的不在场证明将不再成立,因为他的上班时间是在半夜12点到早上8点之间,因此在半夜10点至12点之间这段时间,他是完全有时间进行作案的。
而且,尸检报告中也提出,法医在警方离开之后提取了整栋房子的指纹,经过比对之后,只发现了史蒂夫和凯琳两个人的指纹,没有第三个人,这无疑进一步加深了史蒂夫的嫌疑,于是警方立即重新对史蒂夫展开了秘密调查。
通过几天的暗访,警方从凯琳的同事口中得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消息,在案发前不久,凯琳曾对同事诉苦称史蒂夫想要掐死她。
得知此事之后,警方越发觉得史蒂夫就是杀害了凯琳的人,于是立即追击到史蒂夫的公寓,并且在经过三个小时的对峙之后,成功逮捕了史蒂夫。
被捕后,史蒂夫一直不承认自己杀害了凯琳,拒不配合警方的一切问话,可一切都是徒劳的,由于本案的环境证据已经足够,所以警方决定不再和史蒂夫多费口舌,直接将他送上了法庭,等待法官的审判。
1980年12月,凯琳被杀一案正式开庭,虽然史蒂夫拥有足够的作案动机、作案时间以及众多的环境证据,却唯独缺少一项决定性的证据,尽管所有人都认定了他就是凶手,可在法律的层面上却不足以将他定罪,最终在经历长达五个多月的庭审后,法官还是只能无奈地将史蒂夫当庭释放了。
对于这个结果,凯琳的妹妹可可显然是无法接受的,她从得知姐姐遇害开始,就一直怀疑是史蒂夫下的手,而且警方调查的结果也都指向了史蒂夫,这样的一个人居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这是她最不愿看见的结果,于是她每年都会跑很多次警局,询问姐姐案件的情况,但由于证据缺乏始终无法将他定罪。
久而久之,就连警方都几乎已经放弃了这起案件,直到26年后一位新任警长的到来,才让这起陈年旧案迎来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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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3日,当凯琳的妹妹可可再次来到警局询问案件调查情况时,她遇到了刚调来这里的本森警长,警长询问了可可案件的始末,对此案展现了极大的兴趣,于是立即来到档案室找到了此案的档案,并且找出了当时采集到的所有证据。
随后,他就注意到了被剪下来的凯琳的指甲,档案上明确写着凯琳的指甲上存有人体组织,并且极有可能是反抗凶手时留下的凶手身体组织。
只不过,因为1980年DNA检测技术并没有用于案件的侦破之中,于是当年的警方都忽略了这件物证,但现在已经是2006年了,DNA检测早就被广泛应用,于是本森立即将指甲送到实验室进行检验,
七天后,检验的结果出来了,可结果却让所有人大为震惊,因为凯琳的指甲上的DNA并不属于史蒂夫,而是当年被警方调查过的埃德·欧文斯,难道当年所有人都搞错了,凶手根本就不是史蒂夫?
为了验证事情的真伪,本森警长连忙重新找出了当年的其他证物,竟然又在当年凯琳穿着的T恤上,发现了一滴细小的血迹,经过DNA检测之后果然也是属于欧文斯的,可当年的欧文斯明明有不在场的证明,他又是如何做到分身作案的呢?
为了确保这次不抓错人,警方又找到了当年和欧文斯一起去酒吧的同事,询问他们是否确认欧文斯整晚都在酒吧里?
几人仔细回忆了一下26年前的那个晚上,虽然欧文斯来酒吧和从酒吧里离开时都是和他们一起,但在酒吧的几个小时里,好像没有人一直和欧文斯待在一起,他们也不敢肯定欧文斯中途是否有离开过。
这下欧文斯连不在场证明也不明确了,再加上有DNA铁证在前,欧文斯才是凶手已经无可争议,这也就是说史蒂夫真的是被人冤枉了26年,于是警方立即出动逮捕了欧文斯,并立即将他送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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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8月,这起拖延了26年的谋杀案终于迎来了最终的审判,在庭审期间检察官提出了他们的看法,欧文斯案发当晚应该确实与同事在酒吧喝酒,不过喝多了之后就有了其他的想法。
他知道史蒂夫当晚要去上班不会在家,于是就带着侵犯凯琳的意图去了她家,不过在凯琳反抗的时候失手掐死了她。
知道闯祸的欧文斯立马回到了酒吧,伪造出一副从未离开过的假象,保证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面对铁证在前,欧文斯没有再狡辩,承认了是自己杀害的凯琳,可他却表示自己只是误杀,史蒂夫才是罪魁祸首。
据欧文斯在法庭上爆料,史蒂夫早在四个月前就多次出钱让他杀死凯琳,但他一直没有答应。
案发当晚,他去凯琳家里本意是想告诉凯琳“史蒂夫想要杀她”,让她远离史蒂夫,可凯琳不仅不听从他的劝告,反而还让他滚出去,他这才怒气上头,不小心杀死了凯琳。
可陪审团并没有听信他的一面之词,在他们看来欧文斯之所以这么说,只是为了减刑而已。
最终,陪审团一致认定埃德·欧文斯一级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终身不得假释。
那么,对此大家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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