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通市崇川区围绕防范和纠治干部“微躺平”,通过在干部“下”和“不下”之间建立“中间地带”,强化干部“预下”缓冲,探索建立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灰名单”制度,着力解决干部不想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
针对干部“下”的不服气,在“预下”情形标准上,对照中央《规定》和省《实施细则》,围绕能力素质、实绩表现、作风状态、群众口碑和其他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干部“预下”的16种具体情形,避免“一刀切”,见人见事见口碑分析研判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具体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经提醒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干部形成问题情形清单,研究纳入“灰名单”管理。
在“灰名单”认定管理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和党委(党组)分别牵头组织实施,经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听取意见后形成《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灰名单”》。给予干部本人申诉权利,并提供具体事实情况。对纳入“灰名单”的干部一般开展3~6个月的跟踪观察,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管理、结对帮扶、培训学习等措施,强化组织赋能和关爱,对在跟踪观察期内表现优异、工作积极主动、实绩明显的干部,及时给予正向激励。
进一步强化对跟踪期满后“灰名单”干部的分类评价运用,完善“灰名单”干部退出机制,对跟踪期满、评价合格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并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明确为干部撑腰鼓劲。对未彻底解决问题的干部适当延长观察期,对问题加重、态度消极的干部坚决“下”的处理,力戒“破罐子破摔”。
来源: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编辑:陈佳佳
制作:李梦苇
责编:王 娣
审核:王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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