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灵不能瞎抖,不然吃不了兜着走。
话说最近贵州有家新开的理发店,火了:取名 “最高发院”,口号还是 “处理人民的头等大事”。果然不出所料,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改名,据说已改。
先说说商家怎么想的吧。估计是想整个“吸睛”的名字,让大家一下子就记住。
“最高发院”,一听就跟 “最高人民法院” 谐音,多有记忆点啊。口号 “处理人民的头等大事”,也挺会玩梗,理发可不就是管 “头” 上的事儿嘛,把理发和 “头等大事” 联系起来,确实有点小聪明,想靠这波操作招揽顾客。
但这事儿明显有问题啊。“最高人民法院” 是多严肃的国家司法机关,代表着司法权威。
你一个理发店,用谐音来蹭,容易让大家混淆,也显得对司法机关不尊重,影响多不好。
而且从法律层面说,这可能违反了《商标法》、《广告法》这些,毕竟不能用容易造成公众误解、损害机关形象的名字,来搞商业宣传。
那么做创意,到底有没有边界呢?
当然有啦。首先,得合法,不能违反法律,像商标、专利这些,不能抄袭,也不能用违法的词儿。其次,得符合道德伦理,不能搞低俗、歧视的东西,也不能伤害民族感情。
就好比你不能拿烈士或者传统文化瞎开玩笑,那肯定不行。还有就是不能对社会有负面影响,不能搞虚假宣传、制造恐慌,不然既坑了消费者,也破坏市场秩序。
那咱们平时搞创意,得注意什么呢?
首先,法律这块得把好关。可以问问懂法的朋友,或者自己查查商标啥的,确保创意不侵权、不违法。
然后,多整点有文化内涵的,把咱们优秀的传统文化、积极的价值观融进去,这样的创意,既有意思又有意义,像那些好看的文创产品,不就很受欢迎嘛。
还有啊,得考虑大家的感受,别搞出来的东西让人反感。可以先小范围试试水,听听大家的意见,再改改。
最重要的是,得原创,自己动脑筋想,别老抄别人的,原创的东西才独特,也不容易惹上法律麻烦。
所以啊,搞创意是好事,但得守规矩,不能为了博眼球,就没了底线,不然最后可能得不偿失,像这家理发店一样,名字没保住,还可能留下不好的名声。
咱们不管是开店,还是搞别的创意,都得在合法、合情、合理的范围内玩,这样才能又有趣又长久嘛。
一味抖机灵,博眼球,甚至擦边法律,不翻车才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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