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湾海关查获进境旅客利用口香糖盒藏匿大麻1.3克。
当日,一名男性旅客经深圳湾口岸进境,进入深圳湾海关监管区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对该旅客开展例行检查。经检查,海关关员在其携带的口香糖盒内发现绿色团状植物,并散发强烈刺鼻气味,疑似大麻。后经专业机构鉴定,上述物品检出四氢大麻酚成分,净重1.3克。目前,该案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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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大麻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2013年版)》中,属于我国管制的麻醉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以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施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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