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的那些年,经历了不少人和事,但最让我忘不了的,是那次参与处决一个死刑犯的任务。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可当时的情景,想起来还像在眼前一样。
那是1993年,我在山东某县的武警中队当中队长。我们中队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看守所的安全。确保里面关着的人跑不了,也防止外面的人闯进去捣乱。
那时候,看守所里关着一个特殊的犯人。这人姓张,是县里一个局的副局长。他和老婆感情出了问题,想离婚,老婆死活不同意。没想到,他最后起了歹心,把老婆骗到城郊一个废弃厂房的三楼,趁她不注意,一把推了下去。人当场就没了。这位副局长自以为做得干净,没留痕迹,结果被一个捡破烂的看见了,记下了他的车牌号报了案。最后他只能认罪,法院判了他死刑。
可能有人觉得,死刑犯会单独关押。其实不是那样。在我们那看守所,死刑犯和其他犯人关在一起。看守所的民警会安排那个监舍的“号长”(就是犯人里管事的)盯着死刑犯,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马上报告。“张副局长”一审被判死刑后,就戴上了脚镣。民警还安排了一个表现不错的犯人照顾他,帮他洗澡、换衣服、打饭什么的,也帮着管教干部看着他,防止他逃跑、自杀、自残或者伤害别人。看守所的所长也经常找他谈话,了解他的想法。
1993年9月的一天上午,我接到任务,说明天要处决这个姓张的死刑犯。
为了确保不出差错,当天下午,我们和看守所的管教干部开了个会,商量第二天的具体安排。会开完后,我们组织参与行动的官兵搞了一次演练,内容有怎么绑人、怎么用警械、怎么押送、怎么执行这些环节。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我们中队派了两个全副武装的战士,进看守所提人。那个姓张的犯人当时还戴着脚镣。把他从监舍押出来后,两个战士帮着管教民警把脚镣打开,然后问他早饭想吃什么。他说:“想吃煎包、红烧肉和米粥。”没过多久,他要的东西就端上来了。我注意到他吃得很香,也许他早就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面对死亡,倒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害怕。
吃完早饭,法官给他念了判决书,然后问:“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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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维持原判,今天对你执行死刑。你有什么话需要我们转达吗?或者有什么东西、信件需要我们转交吗?”他接着说了大概有三分多钟的话,一个法官在旁边详细记录。我听出来,那些话是给他父母和孩子说的,事先肯定仔细想过,说得挺动情的。
在执行任务前,我和法院、公安局的人一起去刑场周围看了看环境。最后选定的地方,在城郊的一片荒地里。押到刑场后,两个负责架着他的战士听到我的口令,用脚踹了他的膝盖窝,他“扑通”一声就跪下了。这时候,姓张的犯人知道自己要走到头了,猛地回过头,对身后端着枪的武警战士说:“班长,您给我打准一点哦,谢谢了。”紧接着,一声清脆的哨响,我手里的红旗同时落下,枪声也响了。那个姓张的犯人应声倒下。然后法医过来检查,法院执行庭的人拿着相机,从前后左右、上下各个角度给尸体拍了照。
拍完照,法医们把尸体抬上了一辆专门的车,拉去了火葬场。
从早上五点半从看守所提人,到执行结束,前前后后一共用了四个小时。
那四个小时里发生的事,让我第一次那么近地面对死亡。那个犯人最后回头说的那句话,还有那声枪响,都沉甸甸地压在心里。执行任务,是军人的职责,但看着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你面前结束生命,那种感觉,很难用言语说清楚。它让我更明白了生命的份量,也让我更懂得敬畏。这份经历,成了我军旅生涯里最沉重,也最难以磨灭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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