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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这样的一线城市,因购房资格限制、信贷政策调控,“借名买房”纠纷频发。从“代持人反悔”到“政策变动导致过户受阻”,从“出资凭证缺失”到“房屋被强制执行”,借名买房的每一步都暗藏法律风险。本文以“三步走、两条线、一核心”为框架,拆解借名买房案件的审理逻辑,为当事人提供避坑指南。
一、三步走:事实查明递进式
1. 先查书面:优先审查书面借名约定(合同、协议、微信记录、公证等)。存在有效书面约定的,一般可直接认定借名事实;无书面或约定不明的,进入第二步。
2. 再查“三维”:在无书面约定时,围绕三个维度展开审查:
动因维度——借名原因(限购、限贷、身份资格、特殊政策或规避债务等)。需重点判断该原因是否触及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仅违反调控政策或信贷监管政策的,通常不直接导致合同无效。
出资维度——购房款支付主体及资金流向。需综合审查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尾款的支付凭证、借名人的经济状况、银行流水、税票、证人证言等,以确定真实出资人。
占有维度——房屋实际控制与使用。通过入住事实、物业费/水电费/维修基金缴纳凭证、装修投入、出租收益归属、房屋钥匙及门禁卡持有情况等,认定房屋由谁持续、稳定地实际占有。
3. 最后综合:将三维证据进行交叉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若三维均指向借名人,则认定借名事实成立;若三维指向冲突或真伪不明,则需进一步举证责任分配或适用证明标准规则。
二、两条线:效力与归属分别判断
1. 合同效力线:即便认定存在借名合意,仍须单独评价该合意是否有效。违反限购、限贷政策的,原则上不影响合同效力;但若借名行为同时触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规避法院强制执行、洗钱、逃税、损害公共利益等),则可能导致借名协议无效。
2. 权属确认线: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再判断借名人能否直接请求确认所有权或要求过户登记。法院需结合限购政策、房屋性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军产房等)、过户现实可行性等因素,决定是判令过户、折价补偿还是驳回确权请求。
三、一核心:利益平衡与政策导向
最终裁判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底线,兼顾交易安全、市场秩序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借名人给予合理救济,但绝不鼓励通过借名方式规避政策;对登记人恶意背信的,依法制裁并保护真实权利人;同时提示公众借名买房存在重大法律风险,引导合规交易。
借名买房,“避坑”比“维权”更重要
从上海法院的裁判实践看,借名买房的胜诉关键在于“证据链完整”与“行为合法”。对普通购房者而言,
尽量避免借名
;若确需借名,应签订书面协议、保留全额出资凭证、持续占有房屋,并密切关注政策变化。一旦发生纠纷,及时通过诉讼锁定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或“行为违法”导致“赢了道理、输了房子”。(王俊伟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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