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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刀鞘里的仁慈,只会让恶意学会计算成本;只有沾着教训的锋刃,才能让不轨之心掂量代价。
善良若无锋芒,便是肥田里的软草,任人践踏。
它或许在晨露里闪光,却挡不住牛蹄马蹄的碾压。
8月11日,大象新闻报道了广州一小区的惊险一幕:
一个宝妈和婆婆带着宝宝在大厅玩耍,小宝宝在地上爬着,画面原本温柔安静,却突然杀出一条未牵绳的大狗。
那狗直扑宝宝,奶奶眼疾手快,抱起孩子递给宝妈。
可狗扑空后又折返回来,再次直冲孩子。
宝妈转身护住宝宝,背后却是楼梯,一个趔趄,两人一起摔倒,宝宝的头和后背磕伤,宝妈的腰也扭了。
等到狗主人姗姗来迟,才将狗制止。
事后宝妈把监控发上网,没想到狗主人一家急了,说自己还是大学生,这事闹大了会影响前途,一边求情一边下跪,希望视频能删。
宝妈心软,把视频删了。
可视频一删,人就没了影——态度从低声下气变成了装聋作哑。
是的,善心一去,原形毕露。
宝妈气笑了,觉得好心没好报,当初就该直接报警,于是又把事情发到网上。
物业接受采访时说,早就劝过很多次遛狗要牵绳,还会让居委会上门协调处理。
只是这些人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掉泪,当初的下跪不是因为意识到错了,而是觉得自己的前途不保;一旦威胁解除,立刻露出原形。
这事不是狗的问题,也不是宝妈的问题,而是公共安全的问题。
公共安全是最容易被情面磨掉棱角的东西,因为人心软,规则就变软,恶意自然就硬起来。
狗在公共场所不牵绳,那是明晃晃的违法。
广州早有明文规定,公共场所必须牵绳、做好安全防护。
这是《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写死的条文。
更别提,《民法典》里注明的:
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必须担责;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也一样要担责。
只要能证明伤害和动物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就算没咬人,只是惊吓导致摔倒、受伤,也照样算损害。
像新闻中提到养狗人把“我是大学生”“前途要紧”当挡箭牌,好像受害者就该替你守住前途。
但文明社会的运行逻辑不是这样的。
前途靠敬畏规则保,不靠删视频保。
删视频的结果,往往是让恶意知道成本可以被谈掉、被消化、被心软冲淡。
真正负责的做法,是第一时间送医、赔偿、写下书面道歉承诺并履行。
宝妈的心软可以理解,但心软的代价往往不是一人承受,而是让下一个无辜的人替你买单。
像这则视频不是私人的一口气,而是公共空间的证据链。
删不删,不只是人情的事,更是安全的事。
这件事中,养狗人不牵绳就是在往别人生活里塞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落到孩子头上,就是一颗定时炸弹。
牵绳是对狗不确定的保障,不牵是把狗变成别人的风险因素之一。
像广州的条例和宣传从来不缺,缺的是让人心生敬畏的执行力。
现实里,屡教不改的人,不是没听过要求,而是觉得违规则的成本很低:
被劝几句、写个保证、过两天风头过去就好。
问题是,制度可以升级,执法可以加码,但人心的侥幸和懒惰永远跑在前面。
很多人并不是不知道牵绳的好处,而是觉得“我家狗不咬人”,觉得风险只会落在别人头上。
这种心态,就是公共安全里最隐蔽的毒素。
它把公共空间当作自家客厅,却让别人替你的自由付风险费。
这个广州的故事,不过是生活里的一个小切口,却能照出太多现实的影子。
物业说他们会配合居委会协调,这很好,但协调不是替代,宣传不是执法,感化不是惩戒。
真正能改变行为的,从来不是一场劝说,而是一张有力度的罚单和一次不可回避的责任追究。
所以我才说,善良要有牙齿,仁慈要有护甲。
否则善良,只会被恶意当作一块软泥,捏成它想要的形状。
面对公共安全,所有人的仁慈都应该先交给规则保管。
等规则护住了底线,再谈人情味,才不会被人拿捏成软柿子。
社会的温度,不体现在原谅狼,而体现在不再让羊流血。
文明不是自律者的枷锁,而是失序者的代价。
当不文明的人付出真实的代价,文明才能真正变成所有人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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