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一点,上海宝山一间出租屋的灯还亮着。施女士把卧室门反锁,耳朵贴着门板听外头动静——菜刀和砧板碰撞的声响每近一步,她背脊就凉一寸。这不是恐怖片,是她婚后第三个月的日常:丈夫童某提着刀,正找她“聊聊微信里那一百个联系人”。
故事的开头像极了一场浪漫闪婚。四月认识,五月领证,六月的她却已躺在急诊室:肋骨被打断一根、下巴被咬掉一块肉、胸口被划出11厘米的刀口,医生缝了三层才止住喷涌的血。她回忆那晚,“他说‘你不转过来我就捅’,我以为只是吓我,结果血像开闸一样往外冒。”
刀伤刚结痂,第二次拳头又落在脸上;报警、告诫书、拘留三天,童某出来依旧一句“我改”。第三次家暴后,施女士终于明白:家暴不是情绪失控,而是精心计算的“服从训练”——删掉异性好友、限制外出时间、不许穿短袖,一步步把她逼成孤岛。
绝望中,她走进宝山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24小时完成审核,一纸裁定:童某不得靠近、不得联系、不得再动一根手指。法院还把协执通知发到派出所、妇联、村委会,像给施女士套了三层“隐形盔甲”。妇联社工建议她搬家、装摄像头,“先让物理距离成为安全距离”。
有人问:“为什么不直接离婚?”施女士苦笑,离婚诉讼周期长,而拳头不会等开庭。保护令的意义正在于此——它像一把法律“电击器”,对方一旦越线,就可能因“拒执罪”直接入刑;它告诉所有施暴者:家不是法外之地,结婚证不是免死金牌。
拿到裁定的当晚,施女士第一次把卧室门敞开。窗外蝉鸣聒噪,她却睡得前所未有的沉。她说:“我不再是等着被打的人,而是被法律保护的人。”这句话,值得让更多仍在黑暗中屏息的人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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