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市民杜先生向盐城123网大朱反映,称在2024年9月的一起事故理赔诉讼中,人保公司涉嫌在事故理赔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交虚假证据,导致其民事诉讼败诉。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也让人们对保险行业的诚信问题产生了深深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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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还要从2023年初说起,杜先生所在公司花费8000多元,通过保险代理人在盐城人保为公司车辆购买了一份保险。然而,在办理保险过程中,双方既未签订合同,杜先生也未收到保险合同。在保险期内,杜先生驾驶该车辆追尾一辆网约车,经判定,杜先生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相关赔偿事宜交由盐城人保公司处理。事故后不久,杜先生所在公司将该车辆出售给他人,但车辆过户手续一直未能办理完成。杜先生本以为人保已经完成赔付,事故处理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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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2024年3月,杜先生却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被追尾的网约车司机发起诉讼,认为自己的车辆系网约车,肇事方除了要赔偿车辆维修费用,还应承担车辆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4月份杜先生又接到盐城人保代理员的电话,称该车辆需要出险,需要杜先生公司在保单上盖章。从江苏卫视的一则新闻调查视频中可以看到,盐城人保的代理人当时称现任车主出车祸需要出险,因车辆还没有过户,所以需要杜先生所在公司在保险合同上盖个章,并明确表示“你没有责任,不要你承担责任”,盖章只是保单上传的例行手续而已。杜先生未多想,便按要求完成了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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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法院开庭审理了网约车司机起诉杜先生的案件。庭审中,盐城人保拿出一份双方于2023年1月份签订的合同,合同约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杜先生追尾网约车司机,保险公司不赔偿停运期间的损失。杜先生坚称公司没有在2023年签订任何保险合同,但由于没有提供有力证据,最终法院根据盐城人保提供的合同,判定杜先生所在公司赔偿网约车停运损失,并对其公司进行了强制执行。
此次强制执行对杜先生的公司声誉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参加潜在的合作、投标业务,对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了极大困扰。诉讼判决后,杜先生认为人保公司在法庭上提供虚假证据,向警方报案。2025年8月初,警方出具的调查回复证实,人保公司在法庭上提交的保单与保险免责单均系2024年4月份签署盖章,保单上签署的内容与落款时间也非杜先生本人书写,这坐实了人保公司伪造、篡改证据的事实。
面对这一情况,杜先生表示将积极维权。他计划向法院申请再审,并提交人保公司伪造篡改证据的相关材料,同时向银保监会进行举报,要求对人保公司进行行政处罚,还将对伪造篡改证据的涉案人员提起刑事诉讼。杜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保险行业类似的诚信问题时有发生。此次事件不仅关乎杜先生个人和其公司的权益,也关乎整个保险行业的公信力。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彻查此事,给杜先生一个公道,也给广大消费者一个交代,让保险行业能够在健康、诚信的轨道上发展 。后续,我们也将持续关注这一事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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