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民法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章鹏飞
2013年的初秋,我怀揣着对法徽的敬畏与憧憬,走进了南关法院的大门。初到法院,我被分配到了民事审判第一庭,彼时的我还是个说话会脸红的新人助理,老同事总说我太腼腆,可我却觉得,把案卷材料看懂、把法律条文记牢才是正经事。
在民一庭的六年,我从整理卷宗的助理成长为独立办案的法官。那时的我坚信,判决的公正远比调解的温情更重要。面对剑拔弩张的当事人,我习惯在法台上厘清证据链条,用缜密的逻辑作出裁判。偶尔遇到调解不成的案件,也只是觉得“法理已明,不必强求”。
2019年,我被调任到幸福人民法庭工作,此时我虽然有民事办案经验,但对于从未审理过的案件类型,也略感压力。当时庭长对我说,“法庭的案件更细碎也更贴近百姓,法官在审判台上,不仅要‘分清是非’,更要做到化解纠纷,案结事了。”
令我真正领会老庭长话中含义的,是调解了3起劳动争议案件。案件中三名劳动者急着让某建筑公司办理社保减员,否则没法入职新单位;而企业正处在裁撤部门的阵痛期,连支付经济补偿都捉襟见肘。开庭时,双方的分歧像道鸿沟——劳动者拿着工资流水坚持按应发工资补偿,企业负责人却说“公司账户里只剩维持运转的钱”。
庭后我试着调解,打算“逐个击破”。整整一周,我在劳动者租住的出租屋和企业临时租住的办公室之间奔波,把劳动法条文拆成家常话讲。眼看每个案子的调解金额差距缩到不足一万元,双方却都咬着牙不肯松口。那时我有些急躁,想着“不如直接判了省心”,便埋头写起判决书。
核算工资流水时,我对着三张考勤表算了又算,最后却发现判决书里的数字,竟和调解方案相差无几。可如果判决生效,劳动者要等上诉期过了才能找工作,企业也可能因资金链断裂彻底倒闭,三个家庭的生计、几十名员工的饭碗,都会被卷进诉讼的漩涡。
那晚我在办公室待到很晚,窗外的路灯映着“幸福法庭”的牌子。想起庭长说的“案结事了”,突然明白:法官手里的法槌,敲下去要能解疙瘩,而不是结新仇。
第二天一早,我重新拨通了当事人的电话。这次我不再空谈法理,而是把判决书中的计算明细摊开来讲:“按法律规定,公司该补你们这么多,但现在企业账上确实没钱,拖到执行阶段,大家可能更难拿到钱。”对企业负责人,我则带着他看劳动者的工资条:“每个数字背后都是房贷、学费,缓不得啊。”
十几次电话沟通里,有过当事人的怒吼,有过沉默的叹息,直到第七天,一位当事人终于松口,他对我说:“章法官,我信你。”那天下午,公司当场支付了补偿款。有了这个突破口,另外两起案件也顺利调解。看着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舒展的眉头,我忽然懂得,调解不是妥协,而是用法律的温度寻找共赢的可能。
如今再翻看那三本未送达的判决书,我常想起刚入职时的自己。从只认法理的“腼腆助理”,到懂得兼顾情理的法庭法官,十余年光阴教会我的,不仅是如何适用法律条文,更是如何让法律的光芒照进百姓的生活。毕竟,案牍上的铅字会褪色,但当事人脸上的笑容,才是司法公正最生动的注脚。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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