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8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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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 标 人: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丰台区新村街道樊家村,四至范围为:东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至樊羊路,北至首经贸北路。
投资估算:65436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不含土护降工程)、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以及室外工程等全部内容。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8520.3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7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0620.34平方米。
预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8日
其他说明:上述发布内容均为暂定内容,具体以最终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资审公告为准。
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规自委消息
该项目建成后用于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
建设内容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等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万㎡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3万㎡
代征绿地面积约7000㎡
代征道路面积约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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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FT00-1521-0003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拟建设回迁安置房以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0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8万㎡,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建筑高度54.25米(最高17层),容积率2.12,绿地率30%;FT00-1521-0004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A33基础教育用地,拟建设幼儿园,总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全部为地上建筑,不涉及地下建筑规模,建筑高度12米(最高),容积率0.8,绿地率30%。
上个月,用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
樊家村安置房项目建设的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已经发布
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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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丰)地征〔2025〕13-1号
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实施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拟征收新村街道樊家村农村集体土地3.5688公顷(53.53亩),经樊家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与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用途、位置、目的
建设单位: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
土地规划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 G1公园绿地及S1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新村街道樊家村(四至范围:东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至樊羊路、北至首经贸北路)
征收目的: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和《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4〕36号)实施本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丰权属审〔2025〕字第034号), 本项目征收新村街道樊家村集体土地3.5688公顷(53.53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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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地类面积后续因年度变更调查产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以征 地批复的地类及面积为准。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决议情况
2024年9月4日,樊家村就征地补偿事宜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并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8人,实到代表42人,其中同意代表42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 、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该项目用地位于丰台区IV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捌 拾万元/亩(¥80万元/亩)。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区片综合地 价(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4282.4万元,不涉及集体非宅补偿事 宜;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协商,不涉及其他补偿事宜。以上所有各项合计征地补偿总费用为4282.4万元。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5年8月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丰台区新村街道樊家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丰台区新村三里8号;电话:63735990。
六、社会保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丰台 区樊家村整建制农转非安置相关事宜的意见》(京人社养文〔2024〕177 号)的批示,樊家村已落实了整建制农转居工作,并已将转非费用纳 入开发成本,故此次征地不再办理转非事宜。
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5年7月8至2025年8月6日), 新村街道樊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 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地址:丰台区周庄子路1 号院1号楼B座、邮编:100161、联系电话:83779700)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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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丰)地征〔2025〕13-2号
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实施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拟征收看丹街道四合庄村农村集体土地1.1564公顷(17.35亩),经四合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市四合庄兴鹏投资管理中心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与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用途、位置、目的
建设单位: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
土地规划用途: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G1公园绿 地及S1城市道路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看丹街道四合庄村(四至范围:东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南至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至樊羊路、北至首经贸北路)
征收目的: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 和《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樊家村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4〕36号)实施本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丰权属审〔2025〕字第034号), 本项目征收看丹街道四合庄村集体土地1.1564公顷(17.35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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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地类面积后续因年度变更调查产生变化不再另行公告,以征 地批复的地类及面积为准。北京樊家村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启 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 、决议情况
2025年3月21日,四合庄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北京市四合庄兴鹏投资管理中心就征地补偿事宜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并表决通过,股东代表应到27人,实到代表22人,其中同意代表22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四 、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该项目用地位于丰台区IV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人民币捌 拾万元/亩(¥80万元/亩)。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区片综合地 价(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1388万元,不涉及集体非宅补偿事宜;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协商,不涉及其他补偿事宜。以上所有各项合计征地补偿总费用为1388万元。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于2025年8月6日前,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市四合庄兴鹏投资管理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51号慧谷国际中心1号楼10层1001;电话:83677088。
六 、社会保障
因历史征地,已将原四合庄村全部村民批准转非,故此次征地不再办理转非事宜。
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6日), 看丹街道四合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地址:丰台区周庄子路1号院1号楼B座、邮编:100161、联系电话:83779700)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以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特此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来源: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规自委、丰台区政府官网、丰台区规划自然委、丰台杂谈,微丰向(原新丰台)整理,转载请注来源;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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