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同德公安整理了
由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
2022年7月27日,驾驶人朋xxx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沿同唐公路驶往同德县城方向,当车辆行驶至同唐公路12公里加200米处时,车辆驶出路面后撞到道路西侧路基外的垃圾箱箱体,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朋xxx和乘车人更xxx当场死亡,乘车人赞xx和久xxx受伤,摩托车变形受损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当事人朋xxx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无证驾驶超员的机动车上道路超速行驶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则加重了事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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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4年8月3日,青海省同德县巴沟乡驾驶人索南xxx驾驶青AKQ***号越野车沿泽兴线由同德县前往兴海县,21时55分,当车辆行驶至泽兴线187公里+300米处时,与同向停靠在路边的新疆焉耆县驾驶人马xxx驾驶的青A65***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青AKQ***号越野车驾驶人索南xxx受伤,乘车人索xxx死亡,两车局部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原因:
驾驶人索南xxx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是引发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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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1年3月6日03时21分许,青海省同德县尕巴松多镇驾驶人才xx醉酒后驾驶青EF***8号小型轿车沿同德县新城区贡工麻路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辆行驶至贡工麻路与573国道交汇处左转弯时(573国道119公里+820米),与沿573国道直行驶往同德县巴沟乡方向的由青海省同德县巴沟乡火角村驾驶人才让xx驾驶的青A5***7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造成青EF***8号车辆驾驶人才xx及乘车人扎xx、才x加受伤,才x加经同德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青A5***7号重型自卸货车局部损坏、青EF***8号普通小型轿车严重变形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
驾驶人才xx醉酒驾驶是引发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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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无小事,安全知识不可少
无论是开车、骑车还是步行
遵守交通规则
才能让安全始终相伴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 源 |同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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