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道路临时停车
泊位停放费标准的通知
县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提高道路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完善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收费机制,根据《江苏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盐城市停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报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范围。
此次公布机动车停放费标准仅限于依法施划设置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适用区域为响水县城范围内。
二、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详见附表收费标准。
三、相关事项
实行收费前,须到县发改委履行相关申报审批手续。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响水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费收费标准
响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响水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费收费标准
1.白天(7:00-19:00)免费停车时间60分钟;夜间(19:00-次日7:00)免费停车时间120分钟(跨白天和夜间两个计费时段的连续停车除外),计费时间从免费时间结束后起算。
2.蓝牌照、新能源专用号牌车辆执行上述收费标准,黄牌照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不超过蓝牌照车辆的2倍执行。
3.小区周边夜间(18:00-次日8:00)停车80元/月,可上下浮动,最高上浮20%,下浮不限。
4.学校周边道路泊位,在公安部门指定路段和指定时段1小时内免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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