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鸿股份涉嫌多年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被罚1.35亿,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
2024年8月8日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高鸿股份,证券代码:000851)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5〕62 号)。证监会拟决定:对高鸿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5亿元罚款。
经查明,高鸿股份涉嫌以下违法事实: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组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高鸿股份通过参与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5年至2021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庆组织开展的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该业务供应商和客户均由江庆联系撮合,业务资金、合同、物流单据流转形成闭环,无实际货物流转,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上述虚假业务导致高鸿股份 2015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24.52亿元、24.20亿元、30.63亿元、56.34亿元、24.80亿元、18.05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6.93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0.60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305.11 万元、2,190.52万元、1,234.19万元、894.46万元。
(二)高鸿股份通过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
2018年和2020年,高鸿股份通过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高鸿恒昌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IT系统等产品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18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96亿元、308.19万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86亿元、0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977.69万元、308.19万元。2022年和2023年,高鸿股份及其子公司高鸿数据、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服务器、笔记本电脑虚假贸易业务,导致高鸿股份2022年和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7.35亿元、 3.94亿元,分别虚增营业成本7.32亿元、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370.74万元、788.21万元。
综上,高鸿股份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6.94亿元、 24.52亿元、24.20亿元、32.59亿元、56.34亿元、24.83亿元、18.05亿元、 7.35亿元、3.94亿元,占各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34%、28.27%、26.97%、35.18%、49.38%、35.38%、21.11%、10.72%、6.65%;分别虚增营业成本6.93 亿元、24.49亿元、24.18亿元、32.46亿元、56.12亿元、24.68亿元、17.96亿元、7.32亿元、3.86亿元;分别虚增利润总额67.36万元、243.88万元、242.24万元、1,282.80万元、2,190.52万元、1,542.38万元、894.46万元、370.74万元、788.21万元,占各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0.42%、1.44%、0.99%、13.56%、64.88%、11.35%、22.11%、6.44%、0.50%。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高鸿股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2018年至2020年虚假业务收入和利润的数据。2021年4月,证监会批准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亿元。高鸿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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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000851)股民索赔条件: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王金龙律师表示,在2016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高鸿股份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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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准备的索赔诉讼资料:
1、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及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起诉签字材料。
与王金龙律师确认符合索赔条件后,王律师会给您发送索赔材料,您只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即可。投资者办理委托手续后,该索赔事宜即全权交给律师处理,立案、调解、开庭等法律程序均不需要投资者亲自去法院,只需耐心等待,案件如有任何进展律师均会在第一时间告知。我们采取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前期不用支付律师费,待投资者胜诉并顺利拿到赔偿款后再按照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上海震亚律师事务所 王金龙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201016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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