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布了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并控制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组织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必须按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且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对外担保对象审查方面,公司可为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因业务需要的互保单位、有重要或潜在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控股子公司等,这些单位需偿债能力较强。虽不符合条件但公司认为必要且担保风险小的,经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也可担保。同时,公司不得为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决定担保前,需被担保方提供资料,经管理部门审核、风险评估,经理层审核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审批程序规定,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情形下,还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时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也有表决权要求。公司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且需提供反担保。
制度还涉及对外担保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相关人员责任等内容,明确了担保管理部门职责、财务部门对被担保人情况的关注要求、债务到期后的处理方式、信息披露的规定以及相关人员违规的责任追究等。此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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