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专挑未上锁的电动自行车实施盗窃,得手后到固定地点进行销售,短时间内连续作案,最终难逃法网。8月5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通州警方处获悉,通州公安分局依托“奋进·2025”平安行动,打掉一盗销电动自行车犯罪链条,抓获嫌疑人3名,目前已核破案件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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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20时许,通州公安分局大杜社派出所接事主张先生报警,称停放在饭店门口的电动自行车丢失。经了解,张先生经营着一家餐馆,当日17时30分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门前,两小时后准备外出时发现车辆不见。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线索,大杜社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工作。经查看饭店门口的监控录像,发现张先生将车辆停在门口后不久,一名身着黑衣的男子便一直在附近徘徊,几分钟后迅速上前将车辆骑走。就在民警不解为何嫌疑人得手后能将车辆骑走时,张先生表示,由于自己的疏忽,电动自行车并没有锁,并且被盗当天车钥匙就插在车上。
循着这一线索,民警立即对黑衣男子进行追查。经过追踪,7月28日15时许,民警在马驹桥镇某建筑工地门前将嫌疑人鲁某(男,62岁)抓获,并在现场查获被盗电动自行车3辆。经审查,鲁某供述了在通州马驹桥、亦庄地区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
在分局刑侦支队的指导帮助下,办案民警继续围绕被盗电动自行车去向开展追查。经审讯,鲁某称每次作案得手后,均会将盗窃的电动自行车以每辆100元至15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他人。但问及对方身份信息时,鲁某表示并不认识对方,通常都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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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民警迅速锁定了收赃人员史某(男,53岁)和朱某(男,46岁)的身份,并成功将二人抓获,同时查获涉案电动自行车5辆。面对警方的审讯,二人向民警供述了多次从鲁某处购买电动自行车的事实。随后,经民警进一步工作,共计追回涉案电动自行车15辆。
目前,鲁某因涉嫌盗窃罪,史某和朱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通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据了解,鲁某之所以能够在短时间内多次作案,并不是因为有多高超的盗窃技术,其每次作案都是选择并未上锁的电动自行车,甚至一些车主像张先生一样把钥匙就插在电动自行车上,才给了鲁某可乘之机。
在此,通州警方提示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离开车辆时千万不要忘记锁车,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或有公共监控的正规存车处或停车场。与此同时,一旦发现车辆被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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