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木白
这一会看书忽然想到“刁民”这个概念。
先从亮证姐被拘留五天说起,这个事没什么好说的,但我想到几天前有人和我说希望平头哥这种人如果是你亲戚,你的亲戚都是平头哥这种人。
这个话术的意思其实我也知道,大抵就是遇到让一下,人不能这么坏,因为这点小事就把人曝光啥的,很多看似成熟的理中客不都是这个观点?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从个人上,这场会车如果是我,可能就不会发生争吵,因为在路上我遇到太多技术差一点的司机,大多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形下能让就让。但这个习惯不是我站在道德上批判平头哥的理由,因为每个人都不一样,你怎么知道平头哥的技术就好,怎么知道人家是不是很爱惜自己的车,怎么知道那个路况或许已经尽力了?
其次,我觉得平头哥这种人如果是我的亲戚,我的亲戚都是这类人那太好了。我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注意一个细节,就是平头哥之所以维权,是因为被亮证,然后调出信息后的误会恐惧。恐惧之后自然是愤怒,为何有人可以如此有特权,那么我想问那些觉得平头哥是坏的人一句,如果你们遇到这种特权,意识到对方可能很厉害,内部有人的时候是会如何选择?
我想大抵都是息事宁人,甚至会说出几句圆润的话,咱老百姓惹不起,不是咱没有骨气,而是人啊,要认清现实,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要做那些愣头青,不要做那些出头鸟,看那些蠢货,装什么,一点不懂得圆滑。
是不是?
其实这个社会就是坏在这里。反倒是平头哥这种“刁民”让一些特权不再那么嚣张,让一些规范可能会立体紧凑起来。
除了这个坏在这里的这件事,再看下面这个新闻:
女子租车自驾行驶4公里车子就出了故障,然后租车公司说是女子操作不当,索赔3.7万元。而且还暂扣了8000元租金押金。女子目前报警,运管部门也已经介入调查。
发生这样的事,大概率的脉络发展:
一是,女子维权到底,发现租车公司就是在坑人,然后运管部门对租车公司严厉处罚,如此起到坑害他人的警示作用;
二是,女子为了8000元押金维权,租车公司看到女子不好对付,然后想办法调解,试探女子退还8000,甚至女子不满意再将租车费用返还送个小礼品,然后再给负责调查的人送几条烟,几瓶酒,几张卡,然后这件事调解成功。大家相安无事。
那么看上面的脉络,大多数人会如何选择?
我可以明确地说,依照我走南闯北多年的经验,见识到各个省份各个地区的人,除了上海苏州一带,多数地区的人都会选择第二个选项,甚至某些仁义礼智信盛行的地区在调解完之后还会说一句,都认识了,你就把租金退给我就好,把误会化解了不就可以了嘛这样的话。
但问题是,你做了好人,恶人在心里除了骂你一句沙雕之外,依旧会行恶,只是下一次看哪个倒霉的冤大头幸不幸运罢了。而选择第一项的,你调解我不答应,咱们公事公办,你做了坏事就要走程序,我的租金一定要名正言顺的拿回去,我一定要你的恶付出代价。这种性格甚至还会被人说一句不通情理,既然调解了,各退一步不好吗,你这人怎么咄咄逼人呢?你这人不行啊,不好说话,你平时为人一定不怎么样等等。
但问题是,公事公办,走程序,让恶付出代价难道不是在彻底的消灭恶?遇见恶,只有让恶付出巨大的代价,文明才会降临,恶付出了代价,才会觉得这条路走不通。
如此,你的好是在助长恶,人家的刁和不通情理是实实在在让更多无辜的人遭受损害。
我写文章也是这个道理,我经常被人,被身边的长辈都说过,不要写这些负面的文章,这些负面的意义在哪里?这些负面只会给自己带来仇恨,让那些既得利益者想着弄死你,除此之外你得不到任何好处。写正能量多好,你温暖的故事都上过新闻,拿过大奖的,为何你不写?那种既能带来名誉还能带来实际的利益。
我说,我也写,只是写的少了,写真实的那些不公的,是因为现在没有人写了,我再不写,那么恶与不公只会越来越多。我是在做好事,让更多的人看到不公,让制造不公的人看到会知道,原来有人知道他们这么做不妥,也有人敢曝光。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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