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猛于虎
近日,巩留县国道578线发生一起因酒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此次事故再次为广大驾驶人敲响酒驾危害的安全警钟。
2025年8月2日9时26分许,艾某某驾驶新F9***4号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巩留县国道578线 148公里450米提克阿热克镇乡莫英古则十字路口时,与前方同方向等待信号灯的王某驾驶的新FV***9号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民警赶到现场后,立即对驾驶人艾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达120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随后,民警将艾某某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液样本提取,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现场勘查显示,事故导致两车车身严重扭曲变形,零部件散落一地,车辆损毁情况较为严重。尽管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车辆维修等费用已给双方车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办案民警介绍,事发时由于酒精对大脑的麻痹作用,艾某某的反应能力和判断力急剧下降,无法对前方等待信号灯的车辆做出及时避让反应,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酒驾作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其危害不容小觑。酒精会显著影响驾驶人的视觉功能,使其难以准确辨别交通信号和道路状况;同时会大幅降低注意力集中度,削弱对周围环境的感知能力;更会延缓运动反射神经反应速度,遇到紧急情况时无法及时采取刹车或避让措施。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方向盘承载的不仅是出行便利,更是家庭幸福与他人安危。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严格遵守“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准则。饮酒后应选择代驾、公共交通等安全方式出行,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安全驾驶,才是通往团圆的最近道路。
来源|巩留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丨杨鹏飞
审核丨刘强
签发丨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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