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对外公布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内部控制,规范相关行为以降低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多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在担保应履行的程序方面,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实施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公司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偿债能力且满足特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在决定担保前,公司要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和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充分分析。对于产权不明等多种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受理程序包括被担保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多种资料,公司财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担保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再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公司所有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不同情形下的担保审批权限有明确规定,如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此外,对于担保合同的订立、担保风险管理、担保的信息披露以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等方面,制度也做出了详细规定。
这一制度的发布有助于浙江丰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务上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管理,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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