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政法机关联合开展打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
通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规定,为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联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
打击拒执犯罪,是司法权威的守卫战,更是民心民意的攻坚战。此次行动重点打击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消极、暴力妨碍执行活动,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等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以及协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案外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市两级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此次专项行动是全市政法机关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生动实践。全市政法机关将以开展此项专项行动为契机,坚持全面、精准、快速、依法打击原则,持续深化协调配合,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实现公平正义作出更大贡献。
来源: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1、
2、
3、
4、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