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苍南新居民积分
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积分体检等
开始申请啦!
一、
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自2025年7月14日至9月15日止,不在此规定时间内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
申请对象
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三、
申请项目及条件
(一)新居民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1.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在我县居住、就业均1年以上(含)的新居民;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同户口父母在苍南县内无房产(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用房和厂房等)且租赁房屋须在苍南县范围内,申请人无用人单位提供的无偿住房且未在苍南县享受过相关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3.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苍南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含);
4.申请家庭不得购有12万元(含)以上(以车辆购置税发票上计税金额为准)或2辆(含)以上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
5.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累计超过30万元(含),不得申请;
6.新居民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二)积分疗养
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三)积分体检
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四)积分赠书
持有苍南县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四、
申请流程
1、获取积分得分:
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平台——选择“苍南县”专区——点击“我的积分”获取当前自己的积分——(如有异议,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认定后赋分)——省级共性分与苍南县个性分相加即为个人最终积分得分
ps:若已安装 “浙里办” APP,扫码后会直接打开 APP 并跳转至相关页面
若未安装,扫码后会引导你先下载安装,完成后再按流程查询积分
2、办理应用项目:
“浙里新市民”平台——首页“积分应用专区”——选择需要申请的应用项目——如实正确完整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正确完整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应用审核——审核结果查询
3、申请结果查询:
“浙里新市民”平台——首页“我的”——“申请记录”——查看“业务申请”——查看“积分申请”—获取积分申请结果
“积分申请”与“业务申请”同时审核通过才能视作积分申请成功,根据“我的积分”最终得分匹配完成办理的积分应用项目享受相关积分待遇。
五、
积分待遇
(一)积分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2025年度全县新居民积分公共租赁住房补贴保障名额160名,补贴资格按当年度申请人的积分高低排序,依次替补,福利待遇由苍南县住房保障部门按规定及时兑现,租赁补贴标准为每户300元/月。
(二)积分疗养
2025年度新居民积分疗养名额30名,全县积分排名前30名的新居民可享受苍南县总工会职工疗休养(县财政供养人员在本单位疗养与积分疗养之间,实行二选一制度)。
(三)积分体检
2025年度新居民积分体检名额30名,全县积分排名前30的新居民可享受苍南县总工会提供的职工健康体检(县财政供养人员在本单位体检与积分体检之间,实行二选一制度;并已享受积分疗养的不能同时享受积分体检,名额依次替补)。
(四)积分赠书
2025年度新居民积分赠书名额50名,全县积分排名前50名的新居民可享受苍南县文广旅体局免费赠书1套。
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请看下表
来源/苍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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