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涉嫌走私的未婚夫免于牢狱之灾,深圳市民常女士轻信他人能“托关系”运作,结果反掉进诈骗陷阱,被骗近百万元。
近日,南山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后,南山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时间回溯至2020年,常女士的未婚夫陈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侦查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面临牢狱之灾。救夫心切的常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郑某,对方声称可通过花钱疏通关系,帮助陈某免除刑罚。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常女士分多次向郑某支付了30万元的“关系疏通费”。
随后,郑某提出需要140万元才能办成事。常女士实在无力支付多出费用,此时郑某“好心”表示可帮忙垫付110万元,但要求出具欠条,情急之下的常女士当场签字确认。
2021年3月,陈某被取保候审回到家中,常女士以为是郑某从中斡旋的结果,便将此事予以告知。陈某也以为事情已被“摆平”,半年内多次向郑某转账“偿还”了近百万元的“欠款”。
好景不长,2021年11月,陈某又因此前的走私普通货物罪被依法逮捕。常女士质问郑某,对方却坚称事情已办妥,并拿着“欠条”要求偿还剩余欠款。不久后,陈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此陈某和常女士才发现受骗了,随后报警。
经查明,郑某在受到委托后,自始至终未进行任何“关系疏通”,仅是联系律师了解到,只要退缴税款并缴纳罚金,就有很大概率可以取保候审。于是,郑某利用陈某与父母关系不和、疏于联络的情况,找到其父母替陈某代为退缴了税款和罚金,而这一切陈某与常女士毫不知情。
深圳检察官提醒市民群众,刑事案件的司法程序严格规范,不要轻信“托关系”“走后门”等说辞,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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