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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政府质量奖是宝山区在质量领域设立的政府性荣誉,是宝山区政府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主要授予质量管理水平卓越、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以及对促进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的先进质量管理成果,激励在本区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个人。
目前,宝山区政府质量奖已开展五届评选,共表彰33个组织、9名个人。宝山区第六届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开始接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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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申报对象
依法在宝山区登记、注册,开展经济和社会活动的各类组织;
在宝山区从事质量工作或者为宝山区质量工作做出贡献的自然人。
奖项设置
宝山区政府质量奖设“区长质量奖”“质量金奖”两个类别,其中区长质量奖是宝山区在质量领域设立的最高政府性荣誉。两个奖项类别均分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个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申报条件
组织:在本区登记、注册,正常运行三年以上,质量管理具有行业特色、企业特点,追求卓越,近三年来主要经济、社会效益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本区领先地位。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定的行为。
个人: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所属的组织近三年内无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奖项内容和申报条件详见《上海市宝山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宝府规〔2023〕3号)
申报材料要求
1
申报表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宝山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模式申报表》或《上海市宝山区政府质量奖先进质量管理成果申报表》。
2
概述
申报组织概述内容根据GB/Z 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三千字);并提炼质量管理模式(字数不超过一千字)。
申报个人概述内容根据DB31/T 598-2023《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D的要求提供(字数不超过三千字);并提炼质量管理成果(字数不超过一千字)。
3
自我评价报告
申报组织对照宝山区政府质量奖组织评审标准GB/T 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说明。其中医疗机构可根据DB31/T 1153-2019《医疗机构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小企业类组织可根据DB31/T 1009-2016《小企业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编写。尽量使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说明,必要时可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三万字。
申报个人对照DB31/T 598-2023《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的具体要求,逐条用数据和事实进行评价和说明,字数不超过两万字。
4
证实性材料
申报组织证实性材料包括经审计的近3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荣誉证书、质量信用报告、社会信用报告等及申报组织推动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取得实效的资料复印件。
申报个人证实性材料包括所在组织营业执照、申报个人从事质量管理或有关工作取得实效的材料复印件。
5
申报材料格式
纸质申报材料(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等)需合并成册,证实性材料单独成册,普通A4纸双面印刷、软封面装订、字体为宋体小四号、行距1.5倍。
申报程序
申报组织或个人经所在街镇(园区)或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将材料提交至区审定办。其中,电子版申报材料需提供word版本,以及含盖章扫描件的PDF文件,刻录光盘或存于U盘。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含证实性材料)。
资料获取
本届政府质量奖涉及的管理办法、评价标准、申报表等资料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联系方式
区审定办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88号407室
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56677880*80079/80081
来源:宝山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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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15102177663(同微信)
联系手机:15002175268(同微信)
联系邮箱:jiyu@jiyu-ip.com
官方网站:www.jiyu-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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