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方城县原中南机械厂职工秦某某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退休一件事专区窗口办理退休。经方城县企业养老保险局审核,因其个人档案由本人保管,暂不符合退休办理条件。面对这一特殊情况,秦某某来到人社窗口咨询相关政策。
经方城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深入了解,秦某某档案记载其出生于1975年5月,1993年12月经方城县劳动人事局审批,被招录为河南中南机械厂全民合同制工人,工作至2008年12月。2009年1月,因其符合随军家属条件,随军至某部队,个人档案随之转递。随军期间,部队为其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发放基本生活费,但未予安置工作,导致其个人档案滞留手中。2017年12月随军结束后,秦某某于2018年1月在我县参加灵活就业,并于2019年5月按政策补缴社保,持续缴费至今。
了解到这一特殊情况后,方城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股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档案材料,并联系原招工单位核实情况。在确认档案真实无误、无涂改痕迹后,方城县人社局迅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方案。经审慎研判,最终按照失业人员申报程序,由县企业养老保险局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
办理完成后,秦某某专程来到人社窗口,激动地握住工作人员的手说:"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从领导到工作人员,都真正践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不可能这么快领到退休金。"
此次问题的妥善解决充分展现了方城县人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同时,灵活处理特殊个案,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下一步,方城县人社局将继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让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人社服务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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